何 必 求 全 ?

 

默度餘生:何必求全?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何必求全?

今天來趟「假復市」?

何謂之「假復市」?

我想起大學年代,每個課程第一課,老師或教授,幾乎例牌地,簡單說幾句「課程大綱」,再派發一份「參考書目」什麼的之後,就「下課」了。

今天也一樣,至少差不多。

休市的這段期間,除了醉心於我的《辛亥風雲》外,還算是有認真備課的,主要是聽了或重聽了好些鮑森牧師的講道(廣義,包括釋經及其他專題),以決定本輯日誌會集中在那些方面(鮑森牧師實在太「豐富」了)。

順帶感謝兩位有心讀者的幫助,他們提供了一些國內仍然可找到並連上的,有鮑森牧師(為著行文簡潔,以下就簡稱鮑森,不附上稱謂了)的講道的視頻或音頻的網址,使我可以「放心」備課——因為若非有他們的幫助,我連「參考書目」都沒能給大家啊。

閒話休提,這「參考書目」,即我要大家一定要聽或看的鮑森的講道(附上的是國內某個來源綱址,這不一定是唯一的來源),就是:

1、羅馬書(全部共12篇。這是鮑森很後期的講道,頗有「總結性」。)

2、啟示錄(全部共6篇,可能找不到第3篇,盡量聽啦。)

3、福音派與靈恩派(全部共6篇。請看清楚鮑森的「靈恩立場」!)

另外兩個是「反面」或「半反面」教材:

4、以斯帖記(共1篇。大家還記得我的《以斯帖記偽造考》嗎?)

5、創世記(只要聽第4篇,前半沒大問題,我針對的重點在後半。)

大家先盡量聽或看,一個星期後,下週五再見。

這樣就「下課」?!!

……

原來如此

我自是知道,鮑森是很受「批評」的,我舉一個例子(來源。原文分段亂七八糟,我做了些整理):

大衛鮑森牧師(David Pawson),是我很常被問到的問題。

所以,在此公開回答。

其實,大衛鮑森的教導並不是很好。

他是:

1.福音派裡的基要派,但卻同情靈恩派、認同靈恩派

2.阿民念主義者(反對加爾文主義)(主張得救之後可以再沈淪,反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3.神學不佳

所以,他教的歷史地理之類,聽聽無妨。但教義部分,請千萬小心。假使他教的東西與歸正神學相反,大家就不用理會了,因為錯誤連連。

也就是說,他講的『歷史文化』部分,是可以參考的;但涉及『神學、教義』的部分,大家自己就要小心一點了。

康來昌牧師對大衛鮑森的評論,也是我的評論:

『他是一個對靈恩派有好感的基要派,不僅聖經很熟,也很用功,對歷史文化有相當的瞭解(著有新約綜覽、舊約綜覽)。這方面,我對他有尊敬和欣賞。但他對神學教義恐怕認識不足,這可能是你覺得他有些怪的理由。 』

什麼叫阿民念主義?

簡單講,就是主張『人的自由意志』。他們一貫認為,上帝的主權,都必須經過人的自由意志同意才行。

靈恩派錯在哪裡,園地文章已多。至於阿民念主義錯在哪裡,園地文章一樣很多了。

大衛鮑森,不僅是阿民念主義,對神學也不是很清楚。他講的加爾文的想法、什麼加爾文認為救恩會失去,是胡說八道。他對加爾文主義的描述,不少都是錯誤的。好比說他說加爾文主義主張:『靈魂失喪的人不是因為做錯了什麼,而是因為沒有被揀選』。問題是,加爾文主義是這樣說的嗎?

園地大量加爾文主義的文章,豈不是非常強調加爾文主義五要點 TULIP 第一點 ----------------『全然的墮落』?

人會下地獄,不是因為上帝將之丟入地獄,不是因為『上帝沒揀選』,而是因為『他們自己的罪』。

加爾文主義,是在這種『全然的墮落』教義基礎上,才開始講第二點『無條件的揀選』的。加爾文主義明明就是先講『墮落論』、『原罪論』,之後才講『揀選論』;可是,大衛鮑森竟然把順序顛倒,先講『揀選論』,不提『墮落論』、『原罪論』,這樣怎會正確?

大聖經學者,當然有可能亂講亂用資料,這沒什麼奇怪的。連神學院院長、教授,都會徹底講錯呢!

另外提一下,其實,新約聖經裡的得救,基本上有兩大類:

1.稱義

得救是立即的,永蒙保守的。

2.成聖

得救是終極時的成全,不會再犯罪。現今我們尚未達成那種得救。『就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彼前2:2)『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彼前1:5)

反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人,常搞錯這兩種情形,將成聖領域的得救意思,混淆成稱義領域的得救意思了。

這有點像什麼?

有點像聖經裡同樣出現『稱義』這詞彙,但羅馬書的意思與用法,和雅各書截然不同。假使我們搞錯二者用法與意思,一定會產生嚴重矛盾!因為,羅馬書說『因信稱義』,雅各書卻說『行為稱義』,哪個才對?但假使我們知道二者雖然都是『稱義』,但意思卻不相同,我們就會知道這二類經文沒有矛盾。……

阿民念主義的錯誤很多,其中一大部分,都是出在對這種聖經裡『同詞彙,但意思不同』的現象不夠瞭解所致。結果很多觀念與解經,當然會矛盾連連。

對大衛鮑森,我個人看法是:

我自己是不浪費時間在這種靈恩派+阿民念主義的混合體的人的教導上面的啦!時間有限,要讀的書與資料太多,我寧可找純正的讀。

……

……

好了,對於這篇所謂「看法」,我個人「看法」是——

我很疑心,作者從來沒有認真聽過一篇鮑森的講道,很可能,連幾句話都沒有,就憑一些「現成標籤」(例如什麼「靈恩派+阿民念主義的混合體」),一些「二三四手資料」(例如某某「權威」的看法),就下結論了,而且很「絕對」。

這樣「絕對」的話,我說不出口。

多聽幾篇鮑森講道後,更說不出口。

我自是也不會同意鮑森的每一句話,他的《以斯帖記》我幾乎一句都聽不進去,他推荐信徒讀《天路歷程》簡直就是跌出了我的「底線」,他在《創世記四》最末段提到的「中國觀點」更幾乎「把我嚇死」。

但是,我稍稍用心聽過稍多一點「鮑森」之後,對他的「看法」就很「複雜」很「糾結」,至為明顯的是,他之愛甚至「太愛猶太人」,有時令我「感動」,有時又令我「反感」,一言難盡。

弟兄姊妹,我以 上帝的慈悲 勸你們:

不要簡單「標籤」一個人,甚至不要簡單「標籤」任何事物,主耶穌甚至建議我們不妨「學學魔鬼」——靈巧像蛇!

動動心肝想想:

——你說鮑森「同情靈恩派」,但他是毫無原因與理據的嗎?

——你說鮑森「認同靈恩派」,卻知否,今天靈恩派的許多做法,我肯定是鮑森絕對不會「認同」的?

——你說鮑森反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可是,他的悲情在哪裡?他的苦心在哪裡?閣下可曾認真想過?

——就是鮑森之愛甚至「太愛猶太人」,或者,也有他的因由,至少,有他可原諒的限制。

凡事,總要公公道道,先聽聽「本人」怎麼說,才下結論。

我說,我是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是因為,連天父上帝都不求我們以「完全」,我們何必對別人「責備求全」呢?

連「魔鬼」,在牠身上我們都可以「學到野」(學到些什麼),鮑森牧師(我忍不住又加上個尊敬的稱謂),你決不可能不在他身上(不只是信息學問,還有人品,還有對主耶穌基督的忠誠與切慕)學到很多很多。

這便是本輯題為《何必求全?》的因由。

……

十一月十九日補記:

感謝天父,有心讀者又提供了包括「啟示錄3」的視頻來源:

啟示錄-3 - 福音家園 (christianbooks.cn)

鮑森並非「無誤」,更非「完美」,但這年頭,你對鮑森都挑剔的話,你還能聽什麼呢?

先做好功課吧!

 

 

 

默度餘生:何必求全?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挑骨」新論

挑骨頭是毫無難度的,即或可敬如鮑森,我都很可以隨手挑出一大堆來。

接下來我就會挑給你看。

怎麼?不是「何必求全」嗎?怎麼忽然又挑起骨頭來?

據百度,「挑骨頭」的完整說法是「雞蛋裡挑骨頭」,是「比喻故意挑刺、找毛病」的意思,常見用法是「在報復和欺負別人的時候經常出現」。

但是我之所以在鮑森的「雞蛋」裡挑骨頭,並不為「故意挑刺、找毛病」,更不是要「報復和欺負」任何人。

慈母何事挑骨頭?

只為見兒日消瘦!

我們今天都很講衛生,見不得更受不了,做媽媽的竟先把飯團含在嘴裡,然後吐出來餵哺自己的孩子。

媽媽為什麼要這樣做?

還不是為了「挑骨頭」!——是要把飯團裡的骨頭沙粒等濾去,甚至確保飯團不太冷過熱,然後才給孩子吃。

你說:啊呀,鮑森裡有「骨頭」,你還介紹給我們看?想啃死我們麼?

我說:白開水大概一定沒骨頭,你只喝水不吃飯,可以嗎?

你說:鮑森以外,還有許多「飯」啊!

我說:許多「飯」?——你找來給我看看!!!

明白嗎?「雞蛋」或「飯團」裡,即或有多少骨頭,畢竟是雞蛋是飯團,可飽肚可養生可活命,怎可以「因噎廢食」呢?

鮑森的信息就是「骨頭」再多,仍是很優質的「雞蛋飯團」,只要閣下吃得全面些平衡些,也小心些,不「攝入」過多「骨頭」,於你還是益處遠多於害處的。

至於絕大多數別的牧師學者的「講道」或「釋經」什麼的,我才不會費心用神挑骨頭,甚至事實也用不著挑。因為他們的所謂「道」裡,要非需要倒過來「在骨頭裡挑雞蛋」,就是「只有骨頭」,還挑什麼呢?我就從未聽過有媽媽會把一口「沙石」含在嘴裡再吐給孩子吃的!

明白嗎?我就是肯定了鮑森,才要在他身上挑骨頭!

……

何必鮑森!?

你或者又來了:你既能挑出「鮑森的骨頭」,你不就是一個「沒骨頭的鮑森」麼?那我們直接讀俄網,甚至只讀俄網,不就好了麼?——何必鮑森!?

實不相瞞——

我其實頗「後悔」推薦別人讀俄網!

閣下只要認真多聽過一點點鮑森的釋經,一定可以發覺,他的工夫是紮實的,套路是清晰的,換言之,你只要肯花工夫,一定「學到野」(我自己也是受益者)。

但俄網的「釋經」,橫衝直撞天馬行空,根本就是「七傷拳」,你要是沒有謝遜的筋骨以至慧根,不要說「先傷己後傷人」,就是傷死了自己也別指望傷到別人。

我到如今都不相信有幾個人真能讀明白俄網,更從不鼓勵人把俄網的信息帶回貴教會分享,更別說跟貴牧師理論——我保證你沒好下場。

明白我說什麼嗎?

鮑森大體還是「情理以內」的,你「正正常常」地聽,多少可以吸收到一些,因而獲益。而俄網,你是不能「正正常常」地聽的,但你不「正正常常」,卻又並不意味,你就真能聽明白俄網,那更可能是你自己「走火入魔」而已。

……

鮑森「骨頭」

接下來,我會開始挑鮑森的「骨頭」。但「挑」之前,我必得一再強調我的用心、苦心、態度與原則。

我是打從心底裡尊敬鮑森的。他的信息裡即或不免有這樣那樣的「骨頭」,有些我甚至以為「問題不小」,但我肯定:

鮑森絕對不是故意把「骨頭」摻進去害人的!

他是不自覺的,甚至,好些時候,更是出自好心,發乎善意,才「不小心」讓「骨頭」摻了進去的。

鮑森是一個幾乎絕種的「好心人」。

我心糾結,我實在不情願在一個好心人身上挑骨頭。我願大家明白,也公道,我之所以「挑剔」鮑森,並不存半點惡意與恨心。若真有恨,也只是恨「鐵不成鋼」。但鮑森已是「精鐵」,遠遠勝於滿地「破銅」。

……

好了,說了半天,鮑森究竟有什麼「骨頭」,非要小心過濾不可呢?

我又想起早前提過的那位「專家」的評斷:

他是:

1.福音派裡的基要派,但卻同情靈恩派、認同靈恩派

2.阿民念主義者(反對加爾文主義)(主張得救之後可以再沈淪,反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3.神學不佳

坦白說,對於鮑森,他的「靈恩主張」,他的「行為主義」,有好些地方,我也不能同意。但是,我極之討厭,那些連「本人」的話都沒聽上幾句,就臉譜化標籤化的批評論斷。

再坦白說,有好些地方,我甚至以為,鮑森與他的那些批評者之間,並不是真的有那麼大的距離的。我倒疑心,他們雙方若都聽過俄網的「出格神學」,說不定會聯合起來一起反對我。

舉個例子。鮑森反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但別告訴我,你真以為「福音派」就真的相信「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我說過無數遍了,我很早就發覺「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不過是一個「零團費騙局」。「出團」後,領隊或導遊什麼的,就會明言暗示有多少「雜費」是要「另付」的。

譬如牧師長老一天到晚提我們將來要向上帝「交帳」。雖則「交帳」與「得救」無關云云,但因「交帳不佳」,上帝給你臉色旁人給你冷眼,這樣的「永生」只怕比死更難受。

對於鮑森之明白反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我倒覺得,他起碼老實!

還有,鮑森的「靈恩主張」以至「行為主義」,都有著他的處境與關懷,甚至有不得已的苦心,你拿「神學詞典」來跟他爭論是毫不對題的。

鮑森成長於「基督教西方」,許多人,一生下來就「受洗」,就以為自己已經「信了」,甚至「生來就是基督徒」。請大家同情地想像一下,一街都是「生來就是基督徒」,卻連自己信什麼都不知道,甚至沒興趣知道,更別說有基督徒的體驗與見證,看在眼裡,宗教心靈超級敏感過人的鮑森,會有何感想?會有多難過難受?

你還跟那些人說「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你嫌他們未夠死翹翹麼?

明白嗎?——

我們亞洲人中國人,是「躺平了不信」!

他們西方人英國人,是「信了就躺平」!

我們,連叫人「信」(決志)都難,你還要加上「水洗」、「靈洗」、「成聖」合計「四個步驟」,都做足了才「得救」,真係睬你都白痴!

至於他們,阿貓阿狗都(自以為)「信」了,甚至「洗」了。你若對他們說「這就夠了」,他們這還不躺平,就白痴了!(就此言,西方倒成了「共產主義」,吃大鍋飯。)

鮑森眼見一個「躺平」了的西方(偽)基督教世界,焉能不憂心?焉能不想方設法叫他們「動起來」?

有什麼「方」什麼「法」呢?還不就是,告訴他們「信」與「受洗」是未夠的,還要加上「靈洗」和「成聖」,合計「得救四部曲」才行。「加上靈洗」就成就了鮑森的「靈恩主張」,「加上成聖」就成就了鮑森的「行為主義」,如此而已。

唉,大家引(聖)經據(字)典,吵來吵去,煞有介事,其實,說穿了,不過是處境不同「所見所感」自然也不同,如此而已。

就此言,我雖則不能同意鮑森好些「靈恩主張」與「行為主義」,但他的苦心,他對同胞的關切,我是欣賞甚至感動的。

都說,鮑森是個好心人。

鮑森的釋經與神學,大家不必甚至不應「盡學」,但他的「好心」,人間罕見,應好好學習。

(鮑森的「靈恩主張」與「行為主義」,稍後還會說到,今天到此為止。)

……

都說對於鮑森,我真是十分糾結的,我何能忍心批評這樣的一位好心人?

而最最叫我糾結的,則莫過於,鮑森「好心」到一個地步——

他太愛猶太人了!!!

實不相瞞,對於鮑森的「骨頭」,最讓我啃不下的正是他的「太愛猶太人」。

大家若有做功課,有聽他的《羅馬書》,必定會十分震驚,就是他採用了幾乎完全「猶太人本位」的釋經進路。

明白啊,我不是反對他對羅馬書的釋經本身(我甚至十分佩服),而是他進一步的推論、引伸與應用,「太超過」了。

鮑森有一個系列,我「功課清單」裡沒有,就是——《末後的世代》,更明白高舉他的「近乎猶太人本位神學」。我說「近乎」,是鮑森「清醒」時會平衡,不致失了我們基督教的底線,但一時「欠清醒」(關心則亂),就會不自覺地太過向猶太人「傾斜」。

這輯《末後的世代》,油管有視頻(可以的話看第二篇),國內暫時沒找到,但這網頁有簡介。也好,太多大家也未必看得來,看個簡介,明白一下,就可以了。反正向猶太人「傾斜」的信息,鮑森講道裡「到處都係」,不愁沒聽著的。譬如「功課清單」裡的《以斯帖記》,就很夠「嚇死我」。

總之,接下來我會集中論述鮑森「太愛猶太人」這根大骨頭,然後是他的「靈恩主張」與「行為主義」這兩根相對小的小骨頭。

……

好蛋不常有

我必得再次強調,我絕不是輕慢前賢,更不是要否定鮑森。我肯定鮑森的釋經與神學裡,若有什麼「骨頭」,幾乎都是出於他的「好心」以至「太好心」。我正是不想他的苦心與努力,被毀於自己的「太好心」,更不情願他的「太好心」,會無意中毀了別人。

於是乎,我才那麼曲折,要在他的「雞蛋裡挑骨頭」,希望不致因有「骨頭」而蹧蹋了他那一籃子美好的「雞蛋」,更不想大家「吃鮑森」時,「雞蛋」沒吸收,倒被「骨頭」啃著了。

好蛋不常有,莫道有骨頭;

阿母為兒挑,我兒勿消瘦!

 

 

 

默度餘生:何必求全?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愛恨猶太人(一)

都說「尋找的,就必尋見」,終於給我找到國內原來也有——

《末後的世代(二):末後世代的以色列》

的視頻(要忍受一段很長的廣告),純文字檔也找到。鮑森的信息向猶太人傾斜的情況很常見,但最「密集」的,我疑心就是這篇,懇請大家用心把它看完或讀完。

以下我會就著鮑森的信息怎樣嚴重向猶太人傾斜方面,挑出他的「骨頭」來。但我請大家心懷莊敬,因為要在一位前賢、長輩身上「挑骨頭」,是一件很嚴肅很迫不得已的事情,別覺著好玩。

總的原則是:

務必公公道道,要先留意對方說了或者說對了什麼,才針對對方沒有說或者說錯了什麼。

再差再壞的人,我們都可以在他的身上學到一點什麼,何況可敬的鮑森呢?輕率地把別人「全盤否定」,我保證,你一生的損失,無可估量。

這是我小學畢業時,老師給我的座右銘——「有容德乃成大器」。這句話,我這一輩子受用無窮。

……

我們的「工」

從整體上說,鮑森的確十分「向猶太人傾斜」——他愛猶太人,但好些時候,不免於「太愛」了,以至失諸偏頗,甚至「搞亂」他原本很周延穩當的信仰系統。但我們也應該承認,鮑森絕對不是「故意」的(至少,那是他不自覺的),甚至,他稍稍「清醒」的時候,會很「自覺」地做出一些平衡來。

就以《末後的世代(二)》為例,鮑森至少做出了三點平衡:

第一、鮑森反對過分誇大(1948 年的 )以色列復國所含的「末世信息」。他指出馬太福音廿四章的「無花果樹發嫩長葉」的比方,並不是指以色列復國,故此,以色列復國並不意味「主耶穌很快再來」。這方面,我完全同意鮑森的釋經。就此可見,他在釋經上,態度真是很認真的,工夫真是很紮實的,並未因他有愛猶太人與支持以色列復國的立場,而曲解這段經文。

第二、鮑森雖然非常支持以色列復國,甚至極力證明這是「上帝的作為」,是上帝在背後大力推動的。(這方面,我覺得鮑森有些「過火」。)但是,與之同時,鮑森卻並不支持什麼重建「第三聖殿」,因為他又以為,那並不是出於聖經,甚至聖經多處指出那座所謂「第三聖殿」,是「敵基督的聖殿」而非「基督的聖殿」。這又看出,鮑森大體上是「清醒」的,「一事歸一事」,沒有因為支持、肯定以色列復國,就以色列人「做什麼」都一併支持與肯定。鮑森是否這就「平衡」了,我很懷疑,但至少他是「努力」了,不容否定。

第三、鮑森雖然同情(甚至太同情)猶太人,也很以西方基督徒對猶太人做過的壞事而十分愧疚(甚至太愧疚),但是他沒有同情、愧疚到一個地步,說猶太人都那麼慘了,何苦還「迫」他們信耶穌呢?於是接受某路「萬教歸一」(其實就是共濟會)的說法,以為基督徒靠信基督教得救,猶太人未嘗不可靠信猶太教得救。鮑森很以為這是萬萬不可的,猶太人要得救,仍必須信基督,「沒價講」。這方面,可見鮑森即或怎麼同情猶太人,都沒有失掉我們基督教的底線。

再說一遍,鮑森這樣做,是否就能夠達至「平衡」,我是十分懷疑的,但至少他真是努力過了,這絕對不容否定。弟兄姊妹,不要輕率否定別人用心過、努力過做的事情,那是很缺德,而且是十分「危險」的。

願你堅立我們手所做的工;

我們手所做的工,願你堅立。

—— 詩 90:17(下)

我們「手所做的工」,哪有不是破破爛爛的呢?就好比小孩子們做的「手工」,要不是媽媽或老師替他們「堅立」,很快就連是什麼都看不出來了。我們自己「手所做的工」,必須天父非常的憐憫,才得以「堅立」,這樣,我們又何忍與何敢「拆」別人「手所做的工」呢?小心——我們怎樣待人,天父也必怎樣待我們!

……

絕世好心

我在前面已經說了無數遍,鮑森的信息裡的「骨頭」,幾乎都是出於他的「好心」以至於「太好心」。

我們東方人、中國人,對猶太人很可能是最「無感」的,因為我們與猶太人及他們的歷史,交集的地方很少。但西方人、歐洲人就很不同,至少「理應」很不同。

何以說「理應」?因為不見得,有多少西方人、歐洲人會像鮑森那麼「敏感」,會記得、在意,甚至非常上心他們與猶太人的「關係——恩怨情仇」。

鮑森經常說:「我們欠下猶太人許多債!」

坦白說,這個「我們」我聽得很不「順耳」。心想「我們」欠下猶太人什麼?

但如果,閣下能理解或說諒解到,鮑森口中的「我們」其實是指西方人、歐洲人,甚至,西方基督徒,那你就會比較理解、諒解,甚至欣賞,鮑森為什麼會哪麼愛以至於太愛猶太人了。

請你以西方人、歐洲人的「角度」來理解以下這兩件事——

第一、福音,是作為猶太人的保羅,首先傳到歐洲去的。換一個說法,也可以是,歐洲的外邦人,是由於猶太人自己的不信,而最先「受益」的。

這是鮑森所以為,「我們」(鮑森好像說所有人,實質更多是指向歐洲人)對猶太人所欠的「第一重債」。

第二、歷史上,卻由於猶太人蒙受「被咒詛」以至「殺耶穌」的罪名,備受歐洲人——記得,他們幾乎都是「基督徒」,至少名義上是——的排斥以至迫害,其極至自是納粹大屠殺。

這便是鮑森所以為,「我們」(再說一遍,鮑森好像說所有人,實質更多是指向歐洲人)對猶太人所欠的「第二重債」。

就是因著這對猶太人的「兩重負債」,鮑森於是對猶太人,一生都懷有極其沉重的「負疚感」,很像是「欠了猶太人」什麼似的。

諸君請動心想想,當年保羅傳福音的對象,是希臘人、羅馬人,跟現代歐洲人、英國人,其實沒有什麼關係,有之,也是「咸豐」年代的事了。說歷史上歐洲人怎麼逼迫殘害猶太人,那也是我「宗祖」做過的事,與我何干?——即或我父親吃了酸葡萄,我做兒子的怎麼就要牙酸倒了?

歐洲人甚至歐洲基督徒,有千千萬萬,我卻是沒有見過,有幾個歐洲基督徒,會對猶太人負疚到像鮑森那樣的地步。

想想,這是一個「個人主義」的年代,還在最崇尚個人主義的英國,居然會出著一位,對於祖宗之「受恩不知報」,對於祖宗之「犯罪不知償」,而深感負疚,並且決志一生要向猶太人「還債」的人,這不是很匪夷所思的事嗎?

這樣的人品,這樣的情操,不該叫我們仰之彌高,自慚形穢嗎?

……

我們都是「瞎子」

無可否認,鮑森的負疚心太重,太愛猶太人,會造成盲點以至偏差。但我們這些負疚心太輕,太不愛或不太愛猶太人的,就沒有盲點以至偏差,甚至更大更致命的盲點以至偏差嗎?

事情多有兩面。

不平衡,有時,也有不平衡的好處。

譬如,鮑森的《羅馬書》,指出羅馬書的真正宗旨並不在於講論「因信稱義」等教義,而是在於勸勉當時羅馬教會裡的外邦信徒要接納被逐後回來的猶太信徒,希望做到兩下在基督裡合而為一。(詳細請聽《羅馬書(一)》)

我是第一次聽到有人這麼「解」羅馬書。

基本上,我同意鮑森的看法,甚至非常佩服他有這樣「獨步天下」的眼光。

看到嗎?

鮑森「向猶太人傾斜」的心思信念,有時確會造成盲點與偏差,但有時也會予他以非常尖銳獨到的眼光,能看見別人所看不見的。

大家都應該承認,我們都是「瞎子」,都是在「瞎子摸象」。鮑森以他的「視角」,看見一些也看不見一些,我們每個,也以各自的「視角」,看見一些也看不見一些。誰都不可能摸透「全象」,都不可能參明看透「全象」究竟是什麼模樣。

所以,我們總該虛心——雖則不必更不能隨便接受別人的所有看法,但是也不該輕率否定。別人之所以會那麼「看」,或總有他的一點道理;即或那看法有偏差,或也有他的苦衷,至少是可原諒的限制。

……

小心受咒詛

寫到這裡,我好像仍在替鮑森「辯護」,並未明白指出他有什麼「骨頭」,或只是順便一提,沒有「深入」講論。

我說,你可記得「含」(與迦南)是怎麼受咒詛的?

創 9:20 20 挪亞作起農夫來,栽了一個葡萄園。21他喝了園中的酒便醉了,在帳棚�堥玥菬迨l。22迦南的父親含看見他父親赤身,就到外邊告訴他兩個弟兄。23於是閃和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著進去,給他父親蓋上;他們背著臉就看不見父親的赤身。

24 挪亞醒了酒,知道小兒子向他所做的事,25就說:迦南當受咒詛,必給他弟兄作奴僕的奴僕;……

看見長輩「赤身」,你是唯恐別人看不見的跑出去「公告天下」,還是,先恐懼戰兢地「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著進去,給他……蓋上」?

明白嗎?這便是「為長者諱」啊!

有時候,不得已,要指出長者的失誤過錯,但總得恭敬,絕對不得以此為樂。還有就是——

面對前賢,對方的「是」,我們要是還不曾好好發掘與好好學習,就急於去挑對方的「不是」——小心,這要受咒詛的!

 

 

 

默度餘生:何必求全?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愛恨猶太人(二)

鮑森在他的《約翰福音》中,有一段「澄清」,雖然不能說十足準確,但大體上還是相當有用的,就是避免把猶太人看成鐵板一塊:

從這裡就帶出一個重點來,在約翰福音中,猶太人他們恨惡耶穌,因為耶穌老是跟猶太人辯論。猶太人將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於是我們誤以為這句話適用在以色列全國,結果過去的兩千年來,不斷有人反猶太人,很可惜的是,很多基督徒譴責猶太人釘死了耶穌,但是約翰福音所說的猶太人,他其實指的是南方人,是住在猶大地的人,他不是指加利利人。這一點非常非常重要。

約翰自己是猶太人,耶穌和門徒也全是猶太人,約翰並不是說我們猶太人都反對耶穌,而是說猶大地的人反對耶穌。耶穌每一次到南方都會碰到猶太人—指的是猶大地的人,這一點是很重要的。你們要曉得約翰福音並沒有反對猶太人,猶太人之所以不喜歡約翰福音,是因為很基督徒用這一點來譴責猶太人說,是你們殺了耶穌。但是其實有很多猶太人愛耶穌、跟隨祂,為我們建立教會。所以我們的判斷要客觀公正,這裡的猶太人是指南方人。【文字來源】

簡單說,鮑森的意思是,當時的猶太人分為北方人(加利利人)和南方人(猶大地的人),反對、敵視耶穌的其實是南方人,不該把所有猶太人混為一談。

我以為,嚴格地說,這區分並不十分精確,因為在北方,敵視主耶穌的人也不少,譬如他家鄉拿撒勒的人就想殺耶穌,格拉森的人把耶穌趕走;就是表面來「追隨基督」的群眾,五餅二魚神蹟後,因耶穌的話「難聽」,許多就一哄而散了;甚至後來喊「釘祂十字架」的,不見得就都是南方人。當然,話得說回來,說對主耶穌最懷敵意惡念的,是南方猶太人,準確說,是耶路撒冷城裡的「猶太權貴精英」,這點倒是不錯的。我們的而且確,不該把猶太人太簡單地「一視同仁」。

可惜的是,就連鮑森自己都沒有忠於這個雖不太精準,但仍有一定好處的「猶太人二分法」。

鮑森《末後的世代(二)》的末段,就出現一段幾乎把我「嚇死」的話:

【截圖出處】

我明白鮑森的苦心,他是希望透過高舉猶太人的所謂「貢獻」,來激發我們對猶太人以至以色列復國的同情、肯定及支持。很不幸地,他一下子熱心過度,竟就忘了他自己的「猶太人二分法」,要我們不分皂白地,近乎一律地,同情猶太人與肯定他們的所謂貢獻。

明明治學態度十分嚴謹的鮑森,怎麼忽然誇讚起猶太人的「發明蕃茄」,水準忽然變得如此之「低俗」,這跟斥充坊間的什麼「猶太人為什麼這麼聰明富貴論」,我看不出有什麼分別。

這都算了,最離譜的還是——

好萊塢的五家(大)制片公司,全是猶太人開的……

天啊,別的都不說,就看這兩個例子——

 

達文西密碼(哥倫比亞)  天啟滅世戰(二十世紀)

怎麼「讚」得出口呢?!!

我明白,不是所有猶太人都罪大惡極都死有餘辜,都對基督與教會懷有極深敵意與惡意,但這也不表示,就沒有另一些猶太人(而且數目不在小數),並不真是那麼值得同情,甚至至今仍然對基督與教會懷有極深敵意與惡意,仍然像主耶穌與保羅時候的某些猶太人,懷著極大的惡心,要破壞、滲透與顛覆教會——

帖前 2:15 這猶太人殺了主耶穌和先知,又把我們趕出去。他們不得上帝的喜悅,且與眾人為敵,16不許我們傳道給外邦人使外邦人得救,常常充滿自己的罪惡。上帝的忿怒臨在他們身上已經到了極處。

實不相瞞,我的確是有點「不懷好意」,故意找鮑森的《帖撒羅尼迦前書》來聽,為的就是要看看他怎麼「解」上面這段經文。結果是,影都沒有!

我能明白鮑森的苦心,因為西方教會確曾利用甚至濫用這段經文,來作為定罪以至逼迫猶太人的藉口。這是猶太人的痛,也是鮑森心中的刺,他「避而不提」,某程度上是可以諒解的。只是他如此之過度同情猶太人,進一步就會成了不自覺的「包庇」,甚至大幅度破壞他本來很好很穩當的信仰體系,尤其是他關乎「末世論」的釋經與講論。

……

前千變調

一個十分明顯的例子,是鮑森的《啟示錄》,尤其第五篇《千禧年論》,他的立場(前千)堅定,條理清晰,論據有力,我很以為足以當成「教科書」級別的範本。

問題是,當他一旦過度甚至不正確地夸大猶太人的什麼「文化貢獻」,過度強調與樂觀於猶太人將要怎麼「全家得救」並且怎樣進一步「祝福全人類」,他原本明確堅定的「前千信仰」就必定會嚴重「走音」(跑調)。

第一,鮑森對於猶太人的什麼「文化貢獻」的肯定,實質是變相地肯定了「現世文明」以至某種「進步主義」,可知,這正正是「後千禧年論」的「理論基礎」啊。鮑森明明說自己是相信前千禧年論的,卻因著不自覺地夸大甚至錯誤地肯定猶太人的什麼「文化貢獻」,一下子,就變得跟後千禧年論者的論調,沒有什麼兩樣,不倫不類了。

第二、鮑森對於猶太人過分「正面」的看法,讓他看不見猶太人(至少是部分猶太人)對教會的極大危險。鮑森直接接觸的猶太人,也許大多比較純樸善良,就像主耶穌時候的「北方猶太人」,以致鮑森「以偏概全」,以為猶太人「壞極有限」。但想都想到,今天必定還有「南方猶太人」,就是猶太人中的「權貴精英」——他們也是這世界的既得利益者,他們仇視基督與教會的程度,絕對不會下於當年的祭司文士與法利賽人。唉,就看看好萊塢的什麼猶太人制片公司是怎樣的極力醜化聖經與扭曲信仰(尤其末世論)吧,那已經是「災難級」的了。

第三、鮑森由於太過著意於「支持」猶太人,結果「愛屋及烏」,對於那些表面上好像也「支持」猶太人或以色列復國的個人或群體,例如戴卓爾夫人、美國政府與英國教會等等,都一併予以肯定——至少看法相當正面。這使得他對於整個「末世格局」,看得很不透徹。例如,聽他的《啟示錄(四)——大淫婦》,我多麼想望他會提一提「倫敦」——「大淫婦」的最佳人選,結果是,連「上海」都入圍了,倫敦竟然無分。我甚至聽過他說「女王對葛培理說她明白什麼是重生」,言下之意是他真信「女王是基督徒」,天啊,他難度不知道「女王這一家」幾乎都是共濟會麼?(其實連葛培理都是共濟會啊!)

順帶一說,鮑森在《合神心意的男人(一)》之中,公開提出他反對共濟會,這點十分可敬可佩。只是,他反對共濟會的「層次」卻低得很叫我吃驚。他居然以為,許多男人加入共濟會,是因為教會沒有好的「男人團契」。卻不想,女王的老爸、老公、堂弟統統都加入共濟會,而且級數很高,難道只是想參加一個「男人團契」嗎?

這是最近的一次「歌革倫敦出巡」,為這個「歌革」,我從《啟示錄》聽到《以西結書》,想聽聽鮑森究竟怎麼「解歌革」,結果居然是,他說「我不知道」,唉!

一句話,鮑森完全不知道「以色列+美帝+英帝」這個「大淫婦集團」的存在,更別說了解他們對末世教會的致命殺傷力。

第四、鮑森對猶太人悔改歸主以至「全家得救」,看得太樂觀太想當然了,諸君可看看他在《末後的世代(二)》)的末段,說得多麼眉飛色舞。現實上,哪會那麼順利與容易呢?不只不會順利與容易,更且必定迂迴曲折到難以形容。

這點,鮑森由於畢竟「功力深厚」,他也知道,以色列「全家得救」不是一下子可以成就的事,不是一「復國」就水到渠成的。他明白指出,猶太人復國後,必定仍會遭受(列國)「攻擊」,甚至被(敵基督)「欺騙」。這些方面,鮑森沒有過於樂觀到完全看不見。問題是,他說是說了,卻在語調之間,好像並不怎麼當為一回事,好像猶太人很「輕鬆」就過渡得了的。

抱歉,我又是「不懷好意」地,找鮑森的《撒迦利亞書(二)》來聽,主要是想看看他怎麼解以下這個段落——

亞 13:7 萬軍之耶和華說:刀劍哪,應當興起,攻擊我的牧人和我的同伴。擊打牧人,羊就分散;我必反手加在微小者的身上。8耶和華說:這全地的人,三分之二必剪除而死,三分之一仍必存留。9我要使這三分之一經火,熬煉他們,如熬煉銀子;試煉他們,如試煉金子。他們必求告我的名,我必應允他們。我要說:這是我的子民。他們也要說:耶和華是我們的上帝。

14:1 耶和華的日子臨近,你的財物必被搶掠,在你中間分散。2因為我必聚集萬國與耶路撒冷爭戰,城必被攻取,房屋被搶奪,婦女被玷污,城中的民一半被擄去;剩下的民仍在城中,不致剪除。

結果是影都沒有。鮑森解經功力十足,常能看見別人所不見的(我是說真的),但針對這段經文,他居然說:

這段經文我覺得有點突兀,看起來不太搭調,講耶路撒冷的人口會減少到三分之二到三分之一之間,……老實說,我不太確定這裡是講什麼。(32分鐘)

唉,我卻很「確定」鮑森為什麼「不會解」這段經文。

且先看這幾段上下文——

亞 12:3 那日,我必使耶路撒冷向聚集攻擊他的萬民當作一塊重石頭;凡舉起的必受重傷。4耶和華說:到那日,我必使一切馬匹驚惶,使騎馬的顛狂。我必看顧猶大家,使列國的一切馬匹瞎眼。5猶大的族長必心�婸﹛G『耶路撒冷的居民倚靠萬軍之耶和華-他們的上帝,就作我們的能力。』6「那日,我必使猶大的族長如火盆在木柴中,又如火把在禾捆�堙F他們必左右燒滅四圍列國的民。耶路撒冷人必仍住本處,就是耶路撒冷。……」

14:12 耶和華用災殃攻擊那與耶路撒冷爭戰的列國人,必是這樣:他們兩腳站立的時候,肉必消沒,眼在眶中乾癟,舌在口中潰爛。13那日,耶和華必使他們大大擾亂。他們各人彼此揪住,舉手攻擊。14猶大也必在耶路撒冷爭戰。那時四圍各國的財物,就是許多金銀衣服,必被收聚。

鮑森基於他對猶太人的「樂觀主義」,可以輕易「看到」來攻擊猶太人的「列國」會怎樣傷亡慘重,卻是,與之同時,竟然「看不見」猶太人自己也必傷亡慘重,好不了多少的。

亞 13:7 萬軍之耶和華說:刀劍哪,應當興起,攻擊我的牧人和我的同伴。擊打牧人,羊就分散;我必反手加在微小者的身上。8耶和華說:這全地的人,三分之二必剪除而死,三分之一仍必存留。9我要使這三分之一經火,熬煉他們,如熬煉銀子;試煉他們,如試煉金子。他們必求告我的名,我必應允他們。我要說:這是我的子民。他們也要說:耶和華是我們的上帝。

這經文有什麼「難解」呢?「我的牧人和我的同伴」,不就是指以色列人(上帝的羊群)麼?「這全地的人,三分之二必剪除而死」,當然就是指,上帝要興起刀兵來攻擊以色列,施行大規模的擄掠與殺戮。這有什麼難解呢?

不錯,以色列最後是「全家得救」,但是這個「全家」,是經過一個「三分之二必剪除而死,三分之一經火熬煉」的極其可怕與慘烈的過程後,最終剩餘下來的「全家」。

鮑森就因為對猶太人太「樂觀」,故此,他竟然想像不到(或不願意想像到)這個過程,會有必要這麼可怕與慘烈,於是,他就「不會解」這段經文了。

順帶一說,我最「無法接受」的,是鮑森的《以斯帖記》,我真的是一個字都聽不進去。唉,怎可能將但以理與以斯帖(與末底改)混為一談呢?但以理是無比低調地等候遙遠將來的復國——包括他個人的「平反」,得回他應得的福分。但以理從未利用自己的職權,甚至沒向王明言暗示要向「仇敵」報復。可以斯帖(與末底改)卻利用(濫用)特權向仇敵報復,求的是「現世成全」(這跟主耶穌時候的猶太人求「現世復國」同一心態),而但以理卻是耐心等待「來世成全」——那是完全兩碼子「信法」,甚至是「兩種猶太教」啊!

還有,在鮑森的《羅馬書》以至其他釋經中,他明明說「君主制」才是聖經肯定的制度,而我們要等的是主耶穌再來「作王」。卻是,這個《以斯帖記》分明就是亂了「大衛家」這個「王統」(大力高舉末底改這個「掃羅家」),而今天的所謂以色列國,「大衛家」更連影都未見,如何可能「復國」呢?

王都未到,誰有資格復國?

分明是僭位奪權——冒名「復國」,

是「叛國」啊!!!

沒法子,鮑森在信仰上面,明明是支持「君主專制」的(這個「專制」絕無負面意義」),卻受他們英國人的「丘吉爾首相」(又是個共濟會)迷惑,聽信什麼「民主制度不好但其他制度更壞」,就在現實裡把「君主專制」丟到一旁,以致讀《以斯帖記》的時候,完全沒有留意到「王統何在」這個生死攸關的絕對判準。

……

好心壞了事

直到現在,我仍不以為鮑森是故意的,更別說是惡意的。甚至,就如我一直在說,鮑森是「絕世好心」,會出現這樣的偏差,大多是出於他的「太好心」。

只是,「好心」有時候也不免「壞事」——留意,我不忍說「好心做壞事」,而是說「好心壞了事」。

鮑森的末世論,尤其前千禧年論,明明是很好的,很可以幫助我們正確看待與理解末世,好好地預備等主耶穌再來的。

但就因「太好心」,「太愛猶太人」,一下子,就跑了調,亂了套,弄得前千不是前千後千不是後千,不知該專心等主來還是努力搞文化。但還小事,更大件事是,把那些裝摸作樣支持猶太人或以色列復國的,都「當朋友」,如此而敵友不辨,就極之危險了。不過,更大的危險還是,因對猶太人太過樂觀,對猶太人的「全家得救」看得太過想當然,不在意「中間」還得有多少可怕慘烈的「步驟」,而沒有心理準備與做好足夠與適當的預備,結果,或在大淫婦的誘騙中被迷惑,或在獸的威迫中被嚇倒而變節,那就更是「死得人多」了。

……

我願你們馴良

弟兄姊妹,對於鮑森及他的講道,我的忠告是:

要嗎就統統不聽,要嗎就盡量多聽!

鮑森的講道,從整體上說,是很好的,中間雖不免有作些失誤,但你全面些平衡些地聽,是不會出什麼亂子的。譬如,他反對共濟會的層次雖不免太低,但聽罷,你起碼不會還加入共濟會吧?他的「前千」立場雖然有些地方不免亂套,但整個調子還是正確的。退一步說,就單單為了多了解每個經卷的背景與結構吧,鮑森的講論又簡潔又到位,我還沒找到別的「替代品」。

(我是個大眉大眼大開大合大癲大廢的人,鮑森那些細眉細眼的工夫,是我做不到的。)

總之,當你聽到鮑森說「猶太人怎麼有貢獻」,「英美帝怎麼支持以色列」之類的時候,就打個折吧,不要因為有「骨頭」就丟了一籃子「雞蛋」。

重要的話說在後頭:

鮑森因為「太好心」而有失誤,

我們要引以為戒,

但萬萬不能因而合理化自己的「不好心」!

鮑森的確是「馴良」有餘而「靈巧」不足。只是,平衡是很難做到的。要是無法取得平衡,那就寧願「過度馴良」,都不要「過度靈巧」!

啟 22:18 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甚麼,上帝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19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甚麼,上帝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

誤信謊言是有危險,但編造謊言,不是「有危險」,而是一定死!

 

 

 

默度餘生:何必求全?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達成一派」

針對鮑森的「靈恩主張」與「行為主義」,坦白說,我真不認為有什麼好說。因為他的「靈恩主張」,好小兒科,他的「行為主義」,也好小兒科,我倒奇怪,大家為什麼要哪麼煞有介事大驚小怪。「行為」方面,稍後說,今天先說「靈恩」。

閣下只要不是「只看標籤不看人」,肯用心一聽鮑森的《靈恩派與福音派》,就一定會聽得出,鮑森心目中或說理想之中的「靈恩派」,跟今天「通行」的靈恩派,相差很遠很遠。最明顯是,鮑森的那些「靈恩主張」,放在今天的靈恩派裡,頂多只有「入門級數」,離開他們的「靈恩大師們」(見下面那些)的「高級靈恩主張」,相差實在太多太遠了,根本不入流啊。

譬如,鮑森明白指出,不可以一味「說方言」而沒有人即時「繙方言」,因為那並不造就人,也不可以一味「說預言」而大家都不去「查驗預言」,因為那有可能造成錯誤及危險。

但今天一般的「靈恩聚會」,是這樣「有規則有秩序」的嗎?

可惜這個「香港視頻」,粵語部分有字幕,英語部分反而沒有,怪怪的。不打緊,看看那些「夸張畫面」見識見識,也是好的。

鮑森又指出,他反對所謂「聖靈擊倒」,反對大家到處去什麼「搜尋地方邪靈」再加以「驅趕」,他認這樣的「靈恩主張」並沒有聖經根據。

但今天靈恩派的主張,「天天新款」,起碼「年年新款」,譬如這個什麼「七座山策略」,敲鑼打鼓自吹自擂,有聖經根據嗎?

鮑森,一方面,某程度上贊成「靈恩」,認為教會應該更多重視聖靈本身及聖靈恩賜,但在另一面,他又希望「靈恩」必要在聖經的「限制」之下來進行,不能隨人意任意改動添加。他一再提醒靈恩派,不要重視經驗與感覺多於重視聖經與神學。

在《靈恩派與福音派(三)》中,就有一個「有趣的例子」——

鮑森在說明我們解經的時候不能「斷章取義」時,舉了一個例子(他在別處也舉過相同例子),就是腓 4:13 的「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並不是一個「應許」,說我們有上帝(或聖靈)「加持」就「做什麼都成功」,原文是關乎金錢的,教我們無論貧富,都要曉得自處和知足。為此,鮑森甚至反對信徒「先使未來錢」,反對借債度日——可知,這是資本主義社會裡很不受歡迎的說法啊!

鮑森在解說這段經文的真正解法與用法時,沒有明說針對什麼「派」,但諸位該知,「靈恩大師」們的成功神學與富貴神學,最常引用的「聖經根據」,這句「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必定在三甲之列。公道說,今天福音派同樣會亂解亂用這段經文,但靈恩派亂解亂用得更加離譜,也是不爭的事實。

諸君同情地想像一下,在這個「專題」之下,鮑森不舉別的例子,就舉這個,弦外之音,想必是希望「有些人」(且別管什麼派了)會聽得進去,就不要再亂解亂用經文,來建立一些「不實的神學」了。

看到嗎?鮑森重視聖經的程度,何只靈恩派,只怕在福音派裡都不多見啊!

……

多情應笑你

鮑森一生的夢想,是「達成一派」,他希望福音派不要抗拒靈恩,靈恩派也不要輕忽聖經,兩下有商有量,各走一步,終而「合為一派」,那就皆大歡喜了。

事實更是,鮑森真是一個「絕世好心」,他一輩子都想望成為「弟兄」之間的「和平之子」——「廢掉兩下之間的冤仇」。他希望,他能成為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靈恩派與福音派之間,甚至「唯信主義者」(指主張「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與「行為主義者」之間的橋樑,能夠使得兩下冰釋前嫌,同心同德,終而在主基督裡「達成一派」。

(當心,鮑森可絕對不是「普救論者」!)

你可以不同意鮑森的主張,甚至嘲諷他的「和稀泥」做法,但你不該連他的善意好心都一併否定,這是很「無陰功」的!

我說過,許多人喜歡拿「字典」用「標籤」來反對鮑森的靈恩主張——例如人信主之後「必須有」(他有時確用這樣的字眼)某些靈恩經歷。我原本也不太明白為什麼他要那麼不「討好」——他不湯不水的「有限制靈恩論」,別說對福音派,就是對靈恩派都是不討好的(靈恩派只是嘴唇尊敬他,心卻遠離他)——

何苦呢?!!

每次看見有人把他歸為「靈恩派」,不管是「捧」他還是罵他,我都想哭!

……

原來如此

但是,綜觀鮑森的言論與為人,還有看過以下這篇見證(我相信是真的)後,我終於明白,他為什麼要走上一條「兩下不討好」的路。

請耐心也用心讀完這篇見證(引文來源)——

鮑森:我要告訴你,我怎樣領受聖靈,光這個故事就要講很久,我們教會有個會友,以反對派領袖自居。

巴柝聲(按,一位在台灣宣教的蘇格蘭人牧師):反對你?

鮑森:對。每個教會都有一個這樣的人,你隨便問一個牧師,他就會告訴你是誰,我每次有什麼建議他都會用兩個原因唱反調:第一、這件事我們已經做過,沒有用;第二、這件事我們沒做過,也不打算做。這兩個原因就囊括一切事。

巴柝聲:這個人很難搞。

鮑森:我常常在教會開完會後回家沮喪萬分。我太太就說,別擔心,只有雅各反對你,其他人都支持你。但這個人是我肉中的刺,每年有一次我不必聽他唱反調,因為他的肺不好,每年春天都會花粉熱發作,肺部就會阻塞,需要臥床六到八周,這時我就自由了。我很享受這份自由。

可是,有一年他的花粉熱又發作,當時我正在講聖靈系列資訊,那是我頭一次講這主題,因為我不好意思講聖靈,我熟識耶穌、熟識天父,卻不熟識聖靈。我當時想把自己的疑惑搞清楚就講這系列的資訊,一一找出聖經上提到聖靈的經文。這時雅各又花粉熱發作,我安排在五旬節主日講使徒行傳二章。在這天講這段經文很合適,但我開始害怕起來,到時候要說什麼呢?我對聖靈一點也不瞭解,我可以讀一些注釋書整理出一篇講道,但這樣遠不夠好,

這時雅各又花粉熱發作,我心想:我應該去看他。就在一個主日下午去看他。一路上我腦中一直聽到:雅各五、雅各五、雅各五……他的名字是叫雅各,但這個五是什麼意思呢?然後我想起聖經中雅各書第五章說,你們中間有病了的呢,他就該請教會的長老來,他們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他,他的病就會好。這種事我沒做過。

我到了他的病床前,他躺在床上,臉色發白,喘著氣,他看著我說,“你對雅各書五章有什麼看法?”我說:“我剛好一直在想這個。你為什麼這樣問?”他說:“我星期四早上要去瑞士出差,醫生叫我要臥床六周”,他說,“你可以為我抹油嗎?”我說:“我先禱告看看。”牧師可以用這種籍口來推辭,我回家後問上帝:我有什麼好理由可以不為他抹油?但上帝一語不發。星期三晚上他打電話來,不對,是他太太打電話來問:“你什麼時候要來為他抹油?”我說:“好吧,我今晚過來。”我去藥房買了一大瓶橄欖油,找教會幾個傳道人一起去他家,但去他家之前我獨自去教會為他禱告。你曾經為病人禱告卻不希望他好轉嗎?真的很難。

巴柝聲:我可以想像。

鮑森:我想為雅各禱告卻禱告不出來,結果大出我意料之外,我竟然開始掏心掏肺為雅各禱告,但不是用英文禱告,我不知道那是什麼語言,但聽起來有點象中文,我記得當時看了手錶,發現我為他禱告了一個小時。我心想:不知道能不能再來一次?我就再度開口禱告,這次聽起來象俄文,完全不同的語言,我心想:這正是使徒行傳二章五旬節發生的事,就是這個。我心想:今晚一定會有神跡發生。

於是我和幾個傳道人去他家,他躺在床上喘不過氣來。我們一起看了雅各書五章,像是看汽車使用手冊,一步步照著去做,首先說要彼此認罪。我就對雅各說,我一直都不喜歡你,他說,彼此彼此。所以認罪這步解決了。然後我拿出那瓶橄欖油,打開蓋子,全部往他頭上倒,結果你猜發生什麼事?什麼事也沒發生。他還是躺在那裡,我回去看經文,該做的都做了,然後我轉身就要走了,我走到門口時回頭問他說,“你明天到瑞士的機票還在嗎?”他說,“還在。”我說:“我明早會載你去機場。”然後我就回家了。

那晚我輾轉難眠,我不想知道結果,不想跟他聯絡,我讓自己忙著別的事,結果電話鈴聲響了,電話另一頭說,“哈羅,我是雅各。你可以來載我去機場嗎?”我問:“你還好嗎?”他說,“我很好,昨天半夜時我覺得好像有兩隻手在擠壓我的胸腔,從我的肺部咳出一桶液體,現在我可以呼吸了”我問他:“你去看過醫生了嗎?”他說:“看過了,醫生說我可以去。我剛剛去理髮,理髮師說,得先幫我洗頭才行,他說他這輩子沒見過這麼油的頭髮。”他整頭都是油。後來發生三件很棒的事,第一、他再也沒發作過花粉熱;

巴柝聲:阿門,讚美主!

鮑森:第二、他成了我最好的朋友;第三、他們夫妻倆被聖靈充滿。使徒行傳二章發生的事,那晚發生在我身上,我相信這也能發生在每個基督徒身上。這叫做“受聖靈的洗”或“領受聖靈”。有幾個不同的名稱,可以說聖靈落在他們身上或降在他們身上等等,講得是同一種經歷,但接下來必須行在聖靈中。

巴柝聲:我打岔一下,從你剛剛的分享看到,這經歷沒有帶你遠離聖經,而是讓你更深入研讀聖經,給你全新的看法。

鮑森:這是從研讀聖經來的。我追求靈恩,因為新約聖經追求靈恩這每個人都同意,不同意的是所發生的現象,我還沒看過有誰不同意新約聖經的教會是靈恩派,新約聖經的教會也是福音派教會,也是普世教會,還有很多其他的特質,真正的問題是今天要怎麼應用?我在聖經上找不到哪處經文說這些事會結束,有教會就會有這些事。從主耶穌第一次來到再來這段期間。我不是不看聖經盲目追求靈恩,我是因為聖經才追求靈恩。

看啊,一位如此「圓融」的人,竟被「半個世界」因誤解而咒罵他,又被「半個世界」因誤解而「誇讚」他,人生至此,無語了。

尚有後話,容後再談。

 

 

 

默度餘生:何必求全?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五日

因「願」得救

論到鮑森的「靈恩主張」,或說鮑森跟靈恩派的「關係」,我很以為根本沒什麼好說的,因為鮑森跟靈恩派其實沒有什麼「關係」,兩者的差距大得很。至於鮑森為什麼好像跟靈恩派「過從甚密」,這點容後再說。

論到鮑森的「行為主義」,或說鮑森跟「唯信派」(那些主張「一次(一旦)得救永遠得救」的)的「對立」,我也以為同樣沒有什麼好說的,因為兩者其實沒有什麼「對立」,兩者的差距小得很。

所謂福音派,雖滿口「因信稱義」,甚至「唯信稱義」,「一旦得救永遠得救」,但在我眼中,他們仍然是「行為主義者」。

什麼意思?

想想,一般所謂的行為主義者,或說律法主義者、道德主義者,是說,人應該而且能夠「滿足」上帝對我們在行為(遵行律法、持守道德)上的要求,這樣,我們便得救了。

而所謂福音派,字眼上,雖說我們是「因著信」而稱義(籠統說等於得救),實質卻是,叫上帝「滿足」的並不是我們的「信」,而是基督的「行為」,是基督以其完美無瑕的行為「代我們」滿足了上帝的「公義訴求」,而我們,因著「信」,就搭上了基督的「順風車」,也被「算為義」而已。說白些,即是,我們是「間接」地透過基督的「行為」而稱義(得救)的。

大家看明白了嗎?行為主義者,是相信自己可以「直接」靠自己的行為稱義,而所謂「因信稱義」的說法,實質只是說,我們不能「直接」靠自己的行為稱義,但可通過所謂「信耶穌」,「間接」地靠基督的行為稱義。換言之,彼此實質都是行為主義,所差的只有「直接」或「間接」之別。

你或以為:啊呀,這分別就很大很大了!

我卻以為:啊呀,這分別小得等同沒有!

還不明白?我再舉一個例子。

鮑森在《羅馬書(七)得救與成聖》中,很著意用力地打了個比方,來說明他為什麼反對「一旦得救永遠得救」——

表面看,鮑森的「救贖論」的確跟一般所謂福音派的有些不同,甚至矛盾。鮑森不斷強調,我們不是因「一次過的信」或「過去的信」而稱義(得救),而是藉「持續的信」始能稱義的,並用「垂直線」的比喻來概述對方的主張,用「水平線」的比喻來概述自己的主張。

但你只要細心些就會看出,鮑森的說法,真正的重點還是在一條「垂直線」,即閣下始終必須跨過某道「垂直線」才得救,之不過,他把這道「垂直線」從信主的起點推到去信主的終點。以賽跑為比喻,「唯信主義者」是說,你一起步就已經衝線了,鮑森卻以為,不,你必得跑畢全程,到最後才衝線。

你或以為:啊呀,這分別就很大很大了!

我卻以為:啊呀,這分別小得等同沒有!

我估計你還是不明白我說什麼。

我是說:

第一方面,從最極端的行為主義者到最極端的唯信主義者,在「行為得救」這一點上其實沒啥分別,只差在「直接」還是「間接」,是「自己來」還是「上帝來」(或者說「基督代勞」)。他們的共通前設是一樣的:上帝本身是一位「行為主義者」,祂容忍不得半點「不乾淨」的行為,故此,你要嗎「自己找數」(自贖),要嗎找個合資格的人來「替你找數」(代贖),否則就別妄想得救,甚至得下地獄去,用「永死」來填還你的虧欠。

第二方面,真正的「得救時刻」是在信主的起點還是終點,其實也沒有分別,因為你總得「衝線」。什麼是「衝線」呢?按最常見的說法,那就是,你得「滿足」上帝的某種要求,或說「達標」,姑勿論那是什麼「標」,也姑勿論是「直接」還是「間接」滿足。總而言之,上帝就是一堆「標準」或說一堆「行為標準」,你要是能滿足這一堆「標準」,就謂之「得救」。要是始終不能「達標」,那你就是別妄想得救,甚至得下地獄去,用「永死」來填還你的虧欠。

夠了,綜合上述兩點,再加上我自小返教會就頻頻聽到的要怎麼向上帝「交賬」,我真心覺得,「上帝」云乎哉,不就是天下人間最最最可怕的「收數公司」麼!

收 數 公 司 !!!

不是嗎?!!

我真的一百萬個不明白,為什麼「普世教會」(不論門派),都那麼愛把上帝描成「收數公司」,還自以為聰明(或虔誠)?!!

……

請返其初

我完全不能忍受,甚至完全不能理解一位「行為主義」的上帝,一位「一堆標准」的上帝,一位念念不忘要向人「追數」的上帝。

我真以為,如果上帝真的那麼「介意」人的行為,那麼容不得一點點「不潔」,那祂就根本不應該「造人」。

想想,人算什麼呢,不就是「不是神」麼?你明知人「不是神」,卻按你那「神的標準」(牧師學者口中的完美與聖潔)來要求我們的行為,你這是為難你自己還是為難我們?結果,我們當然守不了,於是,你又得想方設法來打救我們,可救來救去,最終還是一大半下地獄去了。唉,何苦來哉!

請返其初。

在亙古之中,萬世以先,只有三位一體的上帝「祂們仨」自有永有地存在著的那個「世界」(世界這個詞可能用得不當,但我想不到其他用語),必定是完全聖潔無有瑕玭的。總之就是「好端端」的。

好端端,為什麼要「創造」還「造人」呢?

上帝所創造的,無論是什麼,就定義上說,一定是「非神」。即無論如何,那受造物之於本來完美無瑕的「上帝那一家」,都是「異質」的,都必是「次於神」(無論多麼「似」,也不會真的「等同」神)的。

這即是什麼?

這即是上帝一旦創造,某意義上說,就把世界「降級」(downgrade)了!

說白些,就是上帝竟把一些「不完美」的因素,帶進自己本來完美的世界去。

再說白些,是上帝在給自己搞破壞、惹麻煩,沒事找事!!!

我完全無法理解一位「行為主義」的上帝,一位滿心滿腦就是一大堆冒犯不得的「標准」的上帝,會想出「創造」還「造人」這種餿主意來!!!

想來想去,就著上帝三位一體——即在永恆亙古中已有父又有子——的本體,我只想出一個合理的理由(鮑森解說上帝的三位一體時也說過類似的話),那就是上帝自身裡就有「愛」,而且「愛到滿瀉」,於是就想到造人,想將人收納為「養子」,好分享祂三一上帝裡的永恆的天倫之樂。

簡言之,上帝造人,原來是為了滿足祂的慈愛!

……

第一與第二

說到這裡,看似東拉西扯,其實我是有目的的。請用耳聽,用心想。

我們可以就著上帝是「三位一體」的,合理推斷祂在永恆亙古之中已有「愛」,意思即是,「慈愛」是內置於上帝的屬性,是與上帝絕對不可分割的。

好了,那,「公義」呢?

我聽得太多這種說法,說上帝有兩種「平衡」的屬性,一者是「慈愛」,另一者是「公義」,而基督教救贖論的核心——主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就「同時」滿足了上帝的慈愛與公義,云云。

別說你沒聽過,甚至沒這樣教過別人。

我說,這就誤盡蒼生,害人不淺!

上帝的慈愛與公義,根本不是在同一「水平」上的兩種屬性。

說三位一體的上帝,在永恆亙古之中已有「愛」(慈愛),很合理;但說三位一體的上帝,在永恆亙古之中已有「公義」,想想,會是這樣的嗎?

一個荒島上,若只有一個人,毋須定立法律,更無所謂執行公義。一個荒島上,若有若干人,但都相親相愛品德完美,也毋須定立法律,更無所謂執行公義。

在永恆亙古中,我無法想像,父子靈之間要訂立任何規條法律,要大家遵守,還要定立守得了與守不了的賞罰則例,以至相應的審判體系。換句話說,在上帝創造或說造人之前,上帝的世界裡是沒有所謂「公義」的,因為「沒需要」啊。

說這麼多,主因之一,是希望大家一定要明白一事:

不要把上帝的「慈愛」與「公義」等量齊觀,還自以為這就叫「平衡」。上帝的慈愛是「第一義」的,上帝的公義,是頂多「第二義」的,是「從屬」於上帝的慈愛之下的。意思即是上帝斷不會「為公義而公義」,祂總是「為慈愛而公義」——公義永遠是「服務於」祂的慈愛的。

別告訴我這個認定不重要。你想像,爸爸打你是因為愛你,還是想像,爸爸打你是因為純粹「執法需要」(美名曰「伸張公義」),那分別比天離地還要大!

上帝確有公義要求,確會作出公義審判,甚至真會把一些人扔下地獄去,俄網從來沒反對這些看法。但我決不能同意「孤立」地看上帝的公義。

……

記住,上帝創造的最終目的,是要創造一個擴大版的「上帝之家」,所以祂最不能忍受的罪必定是會「破壞這個家」的罪——這正是上帝公義的關懷所在。

上帝確有公義的一面,但請不要無限泛化祂的公義,結果把上帝描成一個不苟言笑活人勿近的「行為主義者」,一位「鐵臉法官」甚至「黑面閻羅」。

想想,黃賭毒之類的罪行,他日到了天國,你想犯都沒得你犯,因為不可能再有這樣的「犯罪媒介」存在;但是,將來的天家裡,即或什麼都沒有,都一定有「家人——天父與弟兄」,換言之,以「父」與「弟兄」為目標來犯的罪,仍然有可能犯得起來啊——這種罪才是天父真正擔心並要徹底杜絕的。

上帝的確會藉著我們今生的「行為表現」,來判定我們能否得救——進入天家,但這個「行為表現」的判準,並不是事無大小的戒律規條,而是「愛父愛弟兄」的具體表現。

天父只容許「合格的家人」進入天國!

再看基督的代贖。我完全看不見,聖經有哪裡強調基督怎麼「德行完美」,是個完全的聖人,所以蒙上帝悅納,並有資格替我們贖罪云云。用道德主義的判準,我疑心基督做的還不如「德蘭修女」。聖經明說,祂的「義」是在於祂對天父的完全馴服,與對人(弟兄)的甘心捨已。換言之,基督的義,並不在於他達到什麼至高的道德標準,譬如一生沒有撒過謊之類——重點根本不在這裡,而是在於,他徹底地「愛家人——愛父愛弟兄」。天父的公義所求的,正正就是這種「義」。我們因信基督而得的,也是這個「義」。

義不是變得甚至不是算為「道德完美」,而是被算為「合資格的家人」。基督信仰的救贖論的精義就在這裡。

……

垂直線?還是水平線?

回頭再看,我們的「得救之道」,究竟是只要跨過一條「垂直線」?還是必要跑畢整條「水平線」?是「一開始」就已經得救?還是「未到最後」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得救?

路 15:20 於是(小兒子)起來,往他父親那�堨h。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

請問,小兒子的得救(順利認父歸家),是他跨過了一條「垂直線」?還是完全地跑畢整條「水平線」?

我們看到,小兒子仍站在門外,「相離還遠」,他可能連「門口」這個「垂直線」都沒臉跨過,更別說跑畢整條「水平線」到他父親跟前。

卻是,是作爸爸的,相離還遠,竟就動了慈心,自己主動「跑去」……

這算是什麼「跑法」?「垂直線」在哪?「水平線」又在哪?

小兒子自己有走上「幾步」嗎?算是有,就是——

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堨h。

但他究竟走了多遠——跨過了「垂直線」沒有?走畢「水平線」沒有?

在爸爸(天父)眼中,大家以為,這重要嗎?

管哪裡是「垂直線」,管哪到哪是「水平線」,反正走過去的,是爸爸。小兒子走多走少,爸爸根本不介意——只要回來就好了!

啟示錄的末了,並不是只有「警告」(或說恐嚇),更有動人的「邀請」——

啟 22:17 聖靈和新婦都說:「來!」聽見的人也該說:「來!」口渴的人也當來;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

再聽一遍——

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

看到嗎?說來說去,人若要得救,只需要「走一步」,就是「願意」,好比小兒子的不過是終於想起爸爸想起家,「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堨h」。

你只要「願意」,別的,爸爸做!

問題是,這個「願意」,你以為很容易嗎?就好比小兒子,要落到怎樣的田地,他才開始「願意」呢?

俄網說無數遍的,這也是俄網跟全世界基督教,幾乎沒有「交集」的可能的最核心的執念,就是,我堅決相信:

並沒有壞到不可以歸家的兒子,

只有壞到自己不肯歸家的兒子。

無休止地討論甚至爭辯我們是怎麼「得救」,我真以為,那是文不對題的。因為大家問問自己,再看看四周,真的有幾個人在乎自己得救嗎?真的有幾個人想望認父歸家嗎?

人類在信仰上的真正致死之病,自古至今——

不是我們不夠資格返天家,是我們仍未覺得天家「夠資格」讓我們回去。

不是我們怕天父恨我們所以不敢回家,是我們恨天父所以不肯回家。

不是我們怕被上帝定罪所以不敢回家,是我們把天父定罪所以不肯回家。

因著,我們仍未覺得天家「夠資格」讓我們回去,因著,我們心裡恨天父,因著,我們把天父定罪(根本看不起祂),所以,我們一直都「願意」不起來。

諸君且認真一讀創世記三至十二章,看清楚,人越叫越跑,究竟是因上帝在向人發怒,還是因人在向上帝發怒?(讀經要有些「幽默感」!)

俄網又說過無數遍了——

絕望生信仰!

信心不是憑神學知識,信心不是靠靈恩操練,信心不是藉道德修為,小兒子之所以終於「願意」回家,只得兩個原因——

第一是對自己與世界「極大絕望」

第二是對父親尚有「微小的信」

你若對自己與世界「絕望不足」,沒幾天就一定會走回頭路,怎可能跑畢全程?你若對天父連「微小的信」都沒有,你「第一步」都走不起來,救恩是「垂直線」還是「水平線」都沒你的事了。

鮑森的解經,絕大多數是很好的,很深入淺出的,但有一卷,他完全「解」不出什麼來,那就是《傳道書》。

鮑森幾乎一下子就跳到第十二章的「結論」,叫我們要怎樣「敬畏上帝,謹守他的誡命」。按他的「解法」,我真有種感覺,就是作者在前面十一章的舖墊是很「多餘」的。鮑森明顯以為,「敬畏上帝」才是重點,至於前面的「虛空的虛空」什麼的,聽聽便可,沒必要認真領會。

沒法,鮑森始終是成長於(表面)「基督教」的西方,「敬畏上帝」是他們自小就「操練」的,起碼是時常掛在嘴邊,不十分稀罕的事情。他並不明白,沒有足夠的「虛空感」(絕望感),「敬畏上帝」之心是難以堅立與長久的。傳道書前面十一章,正正就是要把你「迫進絕望之境」,好讓你能「絕望生信仰」。

人未經充分「絕望」,是很難生出信仰,有之,也是筋骨虛弱很易被打散的。所以鮑森講「前千」,明明是很好的,但一碰到猶太人的什麼文化貢獻,就亂了套,那就是因為在文化層面上,鮑森始終成長於「強勢」的西方與英國文化氛圍裡,很難完全擺脫潛藏其中的「文化樂觀主義」。

好了,說這麼多,總意就是,生死相關的問題,原來不是怎麼得救,而是你自己究竟是想不想得救?

你只要「不願意」(不想),得救是「廉價」或「重價」,得救之路是一步到位還是要走畢全程才算數,你都不會理會。

最後,舉一個簡單例子,大家一定會明:

只要那真是你的心頭好,

而且找了很久也沒找到,

一旦發現,我保證——

你根本不會看價錢……

問題是,認父歸家,是你的「心頭好」嗎?

 

 

 

默度餘生:何必求全?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七日

地獄無門你怎進來?

我說過多遍,鮑森的釋經與神學我並不完全認同,但他的善意苦心,一句話,「無得假」,很令我欣賞以至感動。

鮑森之所以主張靈恩並且有行為主義的傾向,很大程度上,是出自他對「信了就躺平」的英國同胞的極大憂心,是出自一分赤誠的愛國心。他深怕,他們英國人傳福音給別人,最終自己倒被棄絕了。這樣的心念,你在他的《末日真相(四)地獄的懲罰》與《末日真相(五)誰該下地獄》中,就會聽得更加清楚。

鮑森一而再再而三地強調,主耶穌在聖經裡的「地獄警告」,壓倒性地,是說給基督徒聽的,意思是,根本就沒有「一旦得救永遠得救」這回事,基督徒不但不是必然得救,甚至仍然很有「下地獄」的可能。

都說,我對鮑森的苦心與善意,是非常欣賞以至於感動的,不過,對於他關乎地獄的分析與結論,我卻很有一些不同意。之不過,我的不同意是有相兩個洽洽相反的方面的。一方面是,我以為鮑森說得太嚴太重,把聖經的「地獄論」描為一個無比可怕無限廣大的森嚴法網;另一方面是,我又以為鮑森說得太寬太輕,因為,真相是這樣的,基督徒並不是跟非基督徒一樣有下地獄的可能,而是,基督徒比非基督徒更有下地獄的可能。

……

沒那麼「容易」!

從某角度看,鮑森說得太嚴太重,甚至太泛化了,把「下地獄」說成一件「很容易做到」的事情。譬如「按字面」理解登山寶訓中這幾段說話:

太 5:21「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22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判;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27「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28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堣w經與她犯姦淫了。29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堙C30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

動怒氣,生淫念,就得「下地獄」,這「法網」森嚴到誰逃得了呢?真把「右眼」剜出來真把「右手」砍下來?你不是當真吧?就是這樣,你那剩下來的「左眼」與「左手」就不會犯罪嗎?結果,你必得把五官四肢全都廢了,才「有可能」(還只是有可能而已,因你還有腦袋意識啊)完全不犯罪,但這樣,你不必等到來世,你今世已經活得人不人鬼不鬼,等同在地獄裡了。

一句話,怎可能「字面」解這樣的經文呢?別說做,想起都嚇死。

卻是,下地獄,真會那麼「容易」嗎?

會意啊,我這並不是教大家「看不起」上帝的聖潔與公義,我是勸你,不要太過「看得起」你自己的罪。意思是,你這個人本身,以至你所犯的罪的級數,很可能遠遠夠不上「資格」,讓你能下地獄去。

第一,你該知道,地獄是被上帝設定為「最高級監獄」的!

且看——

太 25:41 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堨h!42因為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吃,渴了,你們不給我喝;……」

看到嗎?地獄原是「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是「頂級監獄」啊,並不是為我們這些「一般罪人」預備的。

再看——

賽 66:24 他們必出去觀看那些違背我人的屍首;因為他們的蟲是不死的;他們的火是不滅的;凡有血氣的都必憎惡他們。

看到嗎?在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的地獄裡受苦的,是「違背我人的」,那是指著「叛國者」、「謀逆者」來說的。魔鬼是謀逆者之父,是謀逆之首,魔鬼的使者則是隨同謀逆的同黨。

在君主制度下,任何犯法,都可以理解為「犯王法」,因為王就是法,法就是王,但是,總有一種罪,遠遠凌架於其他罪之上,那就是「謀逆」。其他罪,是因犯法而得罪王,但謀逆,卻是為得罪王而犯法。其他罪,都並不直接以王為對象來犯,只有謀逆之罪,是直接以王為對象來犯的,那是性質與程度異於且遠超於其他一切罪的終極死罪。

路 19:22主人對他說:『你這惡僕,我要憑你的口定你的罪。你既知道我是嚴厲的人,沒有放下的,還要去拿,沒有種下的,還要去收,23為甚麼不把我的銀子交給銀行,等我來的時候,連本帶利都可以要回來呢?』24就對旁邊站著的人說:『奪過他這一錠來,給那有十錠的。』25他們說:『主啊,他已經有十錠了。』26主人說:『我告訴你們,凡有的,還要加給他;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27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

留意到嗎?「惡僕」自也要受到一定懲罰,但是,那懲罰跟「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即「謀逆者」——所要承受的,顯然是不同「級數」的。

明白我說什麼嗎?

我絕對不是說,地獄「只是」「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所以我們(罪人)就可大安旨意,因為一定不會下地獄去。當然不是。我是說,地獄的原意既是「設計」給「謀逆者」的,那麼,會跟「魔鬼和他的使者」,一同被丟進地獄裡去的,一定都得有一定程度的「謀逆者」的「資格」,就像啟示錄說的獸(敵基督)與假先知——

啟 19:20 那獸被擒拿;那在獸面前曾行奇事、迷惑受獸印記和拜獸像之人的假先知,也與獸同被擒拿。他們兩個就活活地被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堙C

啟示錄末了,有兩張「下地獄之罪」的清單,請用心看出端倪——

啟 21:8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堙F這是第二次的死。

啟 22:15 城外有那些犬類、行邪術的、淫亂的、殺人的、拜偶像的,並一切喜好說謊言、編造虛謊的。

我們很容易就會「泛化」理解這兩張清單(其實是同一張單被兩次提及而已)上提到的罪,把它們看為一般理解下的罪,意思即是,任何人只要犯上淫亂、殺人、拜偶像等罪,並且沒有信主得赦,都得下地獄去。

我卻並不以為這那些罪是「泛指」的。它們是「特指」的。

什麼「特指」?

可還記得我前面說過——

基督徒不是跟非基督徒一樣有下地獄的可能,

而是,基督徒比非基督徒更有下地獄的可能。

什麼意思?

大家可有留意,上述兩張清單裡,最末的一項是什麼?

一切說謊話的

一切喜好說謊言、編造虛謊的

而啟示錄的「終末警告」明顯與之乎應,特別針對這些「謊言者」來說——

啟 22:18 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甚麼,上帝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19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甚麼,上帝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

想想,什麼是「謊言者」?怎樣的人才能「說謊言」?

答案是,他們首先必須是「知情者」——因為不知道真相與真理的人,不會知道應該怎麼「說謊言」(造謠)。

他們絕不是無意中犯罪得罪了上帝,他們是有意犯罪,準確說,是故意衝著上帝來犯罪的。

綜合上文所言,地獄是預備給「謀逆者」的,而「知情者」跟「謀逆者」,實質是二而一的。這就是說,這些人之「好說謊言、編造虛謊」,自是故意地衝著上帝來犯,就連他們的淫亂、殺人、拜偶像等罪,也該如此理解。

他們不是犯了淫亂、殺人、拜偶像等罪,得罪上帝,他們是故意犯這些罪,來「表達」他們對上帝的不滿與反叛——

我們不要你作我們的王!!!

他們所犯的罪,表面看是行邪術、淫亂、殺人、拜偶像並喜好說謊言等等,骨子裡,統統都是——謀逆!

總而言之,一切謀逆主腦與謀逆同黨,不管是鬼是人,統統都得下地獄去,這才是聖經啟示的地獄論的核心教義。

我懇請大家明白,我絲毫沒有減低地獄的可怕性,明言暗示說,沒事沒事,因為大家都不用怕下地獄了。相反——

我們基督徒正是「知情者」啊,若也有意無意參與撒旦的「謀逆」,就比不知情的非基督徒更該下地獄去。

下地獄,說易不易,說難,唉,也不太難!

……

致命「閒話」

順帶一提,過分「泛化」地理解聖經的地獄論,常見的,還有此例:

太 16:36 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37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

唉,這樣的地獄論經文,若都按著字面解——準確說,是斷章取義地按字面解,我真不知道我們還怎麼信得下去。

想想,「凡人所說的閒話」,若連「娛樂八卦」都包括在內,我們誰不一定死?上帝這樣的「管治」,真是連共產黨甚至塔利班都要自愧不如啊。

怎麼會呢?上帝怎麼會無聊到連你口中的「娛樂八卦」都要追究審問呢?唉,你回頭看少少上文,就知道根本不是那麼回事。

太 12:33「你們或以為樹好,果子也好;樹壞,果子也壞;因為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樹。34毒蛇的種類!你們既是惡人,怎能說出好話來呢?因為心�堜狴R滿的,口�奡N說出來。35善人從他心�堜狾s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堜狾s的惡就發出惡來。36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37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

看到嗎?承接上文,這裡的「閒話」是「特指」的,是指「毒蛇的種類……心�堜狾s的惡就發出惡來」的那種「閒話」。

哪是怎麼樣的「閒話」?且看就在上文的好些例子——

路 11:18 約翰來了,也不吃也不喝,人就說他是被鬼附著的;19人子來了,也吃也喝,人又說他是貪食好酒的人,是稅吏和罪人的朋友。但智慧之子總以智慧為是 。

太 12:1 那時,耶穌在安息日從麥地經過。他的門徒餓了,就掐起麥穗來吃。2法利賽人看見,就對耶穌說:「看哪,你的門徒做安息日不可做的事了!」

路 12:22 當下,有人將一個被鬼附著、又瞎又啞的人帶到耶穌那�堙A耶穌就醫治他,甚至那啞巴又能說話,又能看見。23眾人都驚奇,說:「這不是大衛的子孫嗎?」24但法利賽人聽見,就說:「這個人趕鬼,無非是靠著鬼王別西卜啊。」

看到嗎?經文所針對的,是說主耶穌「是貪食好酒的人,是稅吏和罪人的朋友」,是「看哪,你的門徒做安息日不可做的事了」,言下之意即是「你教徒無方」,是說「這個人趕鬼,無非是靠著鬼王別西卜啊」,等等,是指著這樣的「閒話」。

這是什麼「閒話」?是論斷基督甚至褻瀆聖靈(說主身上的是鬼王)的「閒話」,其級數跟「謀逆」只有一線之隔。說這種「閒話」罪必致死,因說這種「閒話」的人絕對不可能接受基督及他的救恩。

總之,回到經文脈絡,這「閒話」分明有特別指向,不是泛指「任何閒話」。

你或說,經文明明說「凡人所說的閒話」,這不是指「全部閒話」嗎?我說,人類並不是這樣溝通的。「凡事包容」,不真是「凡事」包容吧?保羅說「我不知道別的」,不真是「什麼別的」都不知道吧?這類「全稱命題」用的是「全指」或「泛指」字眼,但按脈絡處境,仍是「特指」,有一定的限定與範圍的。

幽默些,好嗎?

……

逃生之門

好了,至此,閣下可能還是擔心,就是自己或不致於謀逆,但總是有犯罪啊,若始終無法做到「完全聖潔無罪」,「一樣死」,「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不是嗎?

鮑森因為怕同胞「信了就躺平」,於是以聖經的地獄論來警告他們,這苦心善意是無可質疑的。但這跟他的「太愛猶太人」一樣,有些「熱心過了頭」,以致明明平時解經有板有眼的他,解登山寶訓時,不免於失諸偏頗。

鮑森太注意與太重視主耶穌表面提過的「免死標準」,即——

太 5:21「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22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判;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27「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28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堣w經與她犯姦淫了。29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堙C30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

於是,他苦勸大家一定要「完全聖潔」,因為不達標就得下地獄,云云。

鮑森分明把這段經文看為登山寶訓的「中心」甚至「結論」!但這遠遠並非事實。這段說話,斷然不是主耶穌的「地獄論」的終點與結論,那不過是個起點,甚至只是一個「起興」。

什麼「起興」?就是提出來,以吸引你追求探問下去的「引子」。

登山寶訓絕對不是「新律法主義」,更不是「超級律法主義」——告訴你上帝的審判標準怎樣高過天花板,你必得好自為之步步為營,否則,就得隨時下地獄。

不是這樣,一萬個不是!

主耶穌表面提到「生怒氣淫念都得下地獄」,甚至說到若要「免死」就得不惜「挖眼斬手」,但祂的本意絕不是提出一個「最高標準」叫我們去「守」,主耶穌其實是用了「反諷」手法,迫我們直面與承認一個究極事實——

我們根本守不了!!!

換言之,這「至高審判標準」的提出不是叫我們去守,而是叫我們「絕望」。主耶穌是故意一落手就「開天殺價」,迫我們「絕望」——

這「價碼」,誰付得起?!!

鮑森是太認真了,不明白主耶穌的幽默感。

有過一點「購物經驗」的都應該曉得,人家「開天殺價」,可他最終並不真是非要這個價位才出售的。他等著你「落地還錢」哩!

我主無限慈悲,不錯,是祂「開天殺價」,但也是祂就在同一篇登山寶訓裡,三番四次明言暗示,引導我們怎麼「落地還錢」。

且看——

太 5:38「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39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40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埵蝖A連外衣也由他拿去;41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42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太 5:43「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44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45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46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47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甚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48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主在登山寶訓中,多次提醒我們——不要與人計較,因為天父也不真是表面上的那麼愛與人斤斤計較的。

主還總結說:

太 7:1「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2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

大家看得出,主耶穌是在指明一道「逃生門」嗎?

對,上帝的審判標準是極高的,照足那個標準,我們一定死。但是,上帝並不是沒有可能對你「降低標準」的,端在乎,「你們怎樣論斷人」。

上帝最終並不是採用祂的「最高標準」來審判你,而是採用你對待別人的「最高標準」來審判你。

你越是與人計較,祂就越跟你計較,你越是不與人計較,祂就越不跟你計較。這便是在上帝的至高標準下的「逃生門」。

看到嗎,主耶穌在「放水」啊!

注意,你不但不要與人計較,也不要與神計較。

與神計較?什麼回事?

太 5: 20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什麼意思?「法利賽人的義」是很高級的義,我們的要更加高級,才能進天國嗎?不是這樣的,且看——

太 6:1「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2所以,你施捨的時候,不可在你前面吹號,像那假冒為善的人在會堂�堜M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榮耀。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3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4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 。」

太 6:5「你們禱告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愛站在會堂�堜M十字路口上禱告,故意叫人看見。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6你禱告的時候,要進你的內屋,關上門,禱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

太 6:16「你們禁食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臉上帶著愁容;因為他們把臉弄得難看,故意叫人看出他們是禁食。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17你禁食的時候,要梳頭洗臉,18不叫人看出你禁食來,只叫你暗中的父看見;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

所謂「法利賽人的義」的義,是指那些可以在人前炫耀的,會被「普世價值」肯定以至稱許的「義」。人有這種「義」,他們今生現世「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

能在今生現世「已經得賞賜」的義,有什麼不好呢?

那「不好」就是,你還憑什麼資格要天父以「天國」報答你呢?

明白嗎?

法利賽人「故意行在人前」,並不只是要向人炫耀,骨子裡也是要與神斤斤計較。他們很在意於自己的「義」,很以為上帝該因此而給他們以「好報」。

上帝說:好啊,你要那麼愛跟我「計」,我就跟你們「計」,你們的「義」,既今生現世已經得了「賞賜」,那就「兩不相欠」,「天國」我就只好給別人。因為你們本來可以得進天國的「籌碼」,你們今生現世已經「花光」了。

終於明白什麼叫「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嗎?那不是說,你們的道德行為要比文士和法利賽人更加高級更加完美,而是,你們的「義」,必定要是,你們今生現世不會因此得著什麼好報,反之,更要因此而受許多的苦的。

那是怎麼樣的「義」呢?

還不就是——

太 5:3 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4 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
5 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
6 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7 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
8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上帝。
9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上帝的兒子。
10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11 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12 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

門徒並不是因為他們在今生「虛心」、「哀慟」、「溫柔」等等,顯得「人品高尚」,所以來世就得享天國作為「賞賜」,而是,因為他們在今生裡「虛心」、「哀慟」、「溫柔」等等,結果「損失慘重」,所以來世得享天國作為「補償」。

必得非常在意的一點是:

聖經啟示的天國地獄不只是一個「獎懲系統」,也是甚至更是一個「報還系統」。

什麼是報還系統?且看此例——

路 16:19「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20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21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狗來舔他的瘡。22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堙C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23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堙A24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堙A極其痛苦。』25亞伯拉罕說:『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堭o安慰,你倒受痛苦。……」

經文完全沒有提及,財主生前犯了什麼罪,所以死後要受苦,也沒提到拉撒路生前行了什麼義,所以死後可享福。只是說:

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

如今他在這�堭o安慰,你倒受痛苦。

這便是「報還」。

獎懲系統,是只看你今生的義與罪,報還系統,則也要看你今生的苦與樂。聖經啟示的天國地獄並不只是一個獎懲系統,更是一個報還系統。意思是我們來世會受到的賞賜或懲罰,不只是計算我們今生的義與罪,同時也會計算我們今生的苦與樂,要對比出二者的「差值」。

法利賽人的「義」,是一種跟上帝斤斤計較的義,是一種要在今生現世裡就得著好報的義;主耶穌要求我們的「義」,是一種不跟上帝斤斤計較的義,是一種不強求在今生現世裡就得著好報的義。

看到嗎?這又是一道「逃生門」(與上一道其實是二而一的)。

你若不斤斤計較於別人的「罪」,天父也不斤斤計較我們的「罪」,這點大家應該明白,是主暗示給我們的一道「逃生門」。但不跟上帝斤斤計較自己的「義」,又是如何運作的呢?

這其實也是常識啊!

大家該知什麼叫「班門弄斧」吧?

你在「全義」的上帝面前炫耀自己的「義」,

這跟顯露自己的「罪」,有分別嗎?

你越炫耀自己的「義」,上帝就必越發「想起」你的「罪」,你不炫耀還好,你一炫耀,就等同迫上帝更仔細究察你的罪,更非得把你定罪不可。

相反是,你勉強算有一點「義」,但不敢炫耀,今生沒有什麼「好報」,甚至相反得著些「惡報」,也不吭聲,只默然忍耐。天父看在眼裡,你那一點「義」,本是算不得什麼的,但他看見你的謙和忍耐,就心軟了,就降低標準,把你的那些不算得什麼的「義」,都「算為義」。

明白什麼叫父母心腸嗎?

他見你,

對兄弟,不計較他們的惡;

對父親,不計較自己的義;

他能不心軟嗎?

他還會狠把你逐出家門嗎?

都看明白了嗎?登山寶訓,主耶穌是「大開大合」「欲縱先擒」,先給你一個「開天殺價」,迫得你對自己完全絕望,進而苦苦哀求——

還有生路嗎?

答案竟真是有的。你不與人(弟兄)計較他們的惡,不與父計較自己的義,天父心慈手軟,總會給我們「開後門」,睜隻眼閉隻眼,算我們為義。

可還記得我的恩師給我的座右銘嗎?

有容德乃成大器,肯吃虧不是痴人!

有容德、肯吃虧,果真不是「痴人」,還是天下人間最「聰明」的人,聰明到連天父上帝都自願給你「糊弄」,算你為義。

……

什麼是「父」?

父不就是最易被兒子「糊弄」的那個人麼?

看,小子兒回來,爸爸什麼都忘記了,就跑過去抱他親他,愛得一塌糊塗。

 

 

 

默度餘生:何必求全?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何必求全?(二)

鮑森怎樣跟靈恩派「過從甚密」?

第一個「證據」自是,他於 1993 年出版了一部書,叫做《第四波》(Fourth Wave:Charismatics and Evangelicals - Are We Ready to Come Together?),提倡靈恩派與福音派合一。明面是當兩下之間的「和事佬」,但在許多所謂福音派眼中,這分明就是當靈恩派的「打手」。

我就讀過一段很難聽的話——

大衛·鮑森是《靈恩第四波》的首倡者,主要是宣導靈恩派與福音派合一,代表靈恩派的最新方向策略,是靈恩派邪靈全面敗壞玷污的最高明策略。假師傅張老四永遠懷念靈恩派豺狼,很應景啊。大衛·鮑森是與倪柝聲李常受類似的異端,傳揚的是“耶穌被造、耶穌有罪、救恩是半成品,沒有人是完全得救的”等異端觀點。大衛·鮑森說:“如果你持續保持信心,就能夠救自己和聽你講道的人。”——可見他忽悠人信的是他的信心(或你的信心),而不是救主耶穌基督。這種信心萬能的觀點很受靈恩派歡迎。大衛鮑森親自承認自己還未得救(死前未完全得救),仍然是泥菩薩正在過河,所以跟他瞎信就必滅亡。【來源】

鮑森什麼時候說過這些話?唉!

鮑森在外國的「形象」,我不十分清楚,但就華人教會來說,他跟靈恩派「過從甚密」的另一重大「證據」,是他跟台灣靈恩派有諸多「合作」,譬如「好消息電視台」就幫他開設了「大衛鮑森國際中文頻道」。

不錯,這個什麼「好消息電視台」,單看它的標誌(中間那「太陽眼」),我也很覺得它形跡可疑。但不能據此就把鮑森「定罪」,容後再說。

還有,於 2010 年 9 月 8 日至 10 日,鮑森更受邀到「臺北靈糧堂」去舉行「臺北研經培靈會」。而臺北靈糧堂,人所共知,正是台灣以至於全球華人教會圈裡靈恩派的「龍頭大佬」。

這是該次「特會」的第一場聚會——《如何讀聖經?》

卻是,靈恩派有問題,尤其是越發輕看甚至偏離聖經,這一點,大家以為鮑森不知道或看不出來麼?

在我叫大家看的《靈恩派與福音派》中,他就明白勸告靈恩派要回歸聖經,不要越搞越多沒有聖經根據或超出聖經限定的「靈恩」。

在早前提到的那篇訪問中,鮑森更不無難過憂心地說:

我寫過一本書叫《第四波》,希望最後有助於聖經和聖靈的合一,但這兩派在英國卻漸行漸遠。

我覺得很可悲,原因有好幾個,其中一個原因是靈恩派有點忘了聖經,變得越來越怪、越來越不理性,因為這樣福音派就更加鑽研聖經,離開靈恩。我非常渴望見到聖經與聖靈合一。

留意到嗎?他應邀到台灣靈恩派教會去講特會,第一講卻不是「如何發掘靈恩」,而是「如何讀聖經」,內裡曲折的悲情苦心,大家看到嗎?

我們站在靈恩派「外面」,指罵甚至咒罵靈恩派怎麼輕看甚至乖離聖經,罵得很過癮,罵得很「大義凜然」。鮑森卻是走到靈恩派「中間」,苦心地、曲折地勸勉他們,在強調靈恩的同時別忘了忠於聖經回到聖經。

請動動心肝想想,哪一種做法,更困難,更為難!

我當然看得出,鮑森一輩子,都「太好心」,見不得弟兄相爭,想調停在猶太人與外邦人的兩下之間,想調停在靈恩派與福音派的兩下之間,甚至想調停在唯信主義者與行為主義者的兩下之間,少不免「太上心」,於是也「太投入」,一句話,「好管閒事」,結果,不只是兩下不討好裡外不是人(都說靈恩派是「嘴唇尊敬他心卻遠離他」),更被別有用心的猶太人以至靈恩派,利用了。

但我實在不忍心責怪他!

俗語說,「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鮑森「多做」自會「多錯」。但我們這些「少做不做」的,憑什麼資格批判論斷鮑森這位「多做」的呢?

記得那領「一千銀子」的惡僕嗎?他把銀子「埋起來」,意思是,「不做不錯,主人你還能把我怎麼樣?」結果卻是被主人定性為「又懶又惡」的。我們這些「又懶又惡」的,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才去挑鮑森眼中的刺吧!

……

他太天真他太傻

鮑森確是太過天真太過傻,他遠遠低估了猶太人的邪惡,也遠遠低估了靈恩派的頑梗。

鮑森真是好心,他以為,猶太人都受了那麼多苦了,該「夠」了,大家都不要再落井下石。他忘了上帝怎麼說:

賽 1:5 你們為甚麼屢次悖逆,還要受責打嗎?你們已經滿頭疼痛,全心發昏。6從腳掌到頭頂,沒有一處完全的,盡是傷口、青腫,與新打的傷痕,都沒有收口,沒有纏裹,也沒有用膏滋潤。

事實分明是,猶太人還沒有被「打夠」,更慘烈的責罰,還在後頭。當然,我們外邦人也一樣,沒差多少的。

鮑森太天真,他以為靈恩派給你勸一勸,就真會回到聖經去,當然不會。他本人或可做到,就是有了一定的「靈恩經驗」後(參見早前提過的他那「領受聖靈」的見證,我信那見證是真的),仍能緊守聖經,不容個人經驗凌架聖經啟示之上。但大多數人都是「感覺人」啊,很難甚至近乎不可能做到這一點。

……

吵什麼呢?

歷來,福音派與靈恩派的所謂論爭,有一點我很以為無聊與無謂的,就是「使徒時代」(或說新約時代)之後,還需要不需要,甚至應該不應該,仍有「靈恩」,諸如說方言、講預言,行神醫、見異象、以至有外顯徵象的「被聖靈充滿」等等。

福音派的論點是,使徒時代之後,就不再需要有靈恩了!

靈恩派的論點是,使徒時代有靈恩,怎麼後來就沒有了?

兩者的「邏輯」其實都是怪怪的,好比:

某甲說:這島上有這種鳥,別的島上一定沒有,因為「是兩個島」。

某乙說:這島上有這種鳥,別的島上一定也有,因為「同樣是島」。

從「這島上有這種鳥」完全推論不出別的島上「一定有」或「一定沒有」相同種類的鳥。合理的邏輯推論顯然是,別的島上「可能有」也「可能沒有」這種鳥,另外尚有一種可能,就是別的島上「有」這種鳥(或說差不多的鳥),兩者會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也有一定程度的差異性。

靈恩問題不是也該作如是觀麼?

使徒時代跟後來的什麼時代,都一定有相似性,也有差異性,故此,靈恩是否需要或應該,以至靈恩現象的「表現」該當如何,都不能機械地下結論的。

簡單說,答案不是使徒時代之後,靈恩是「一定有」還是「一定沒有」,而是「有得來」,程度、形式與性質上,都會有因應時代不同、環境不同與需要不同而來的變化。

我的看法就是:

我同意,使徒時代之後,因新約聖經與教會建制基本成形,靈恩的「需要」是相應減少了。新約聖經與教會建制未(相對)完備時,的確比較需要靈恩與神跡奇事來印證使徒所傳的福音與信徒(尤其是外邦人)表達的信心。我不是說以後或今天就完全不需要了,但那需要,怎麼看,相對而言,是降低了。

我相信今天聖靈仍會隨己意運行,按需要與情況賜下「個別的」靈恩現象,譬如鮑森領受聖靈的見證。但對「太普遍的」靈恩現象,我是懷疑的,譬如「全教會一齊說方言而且沒人繙」,那不只是沒聖經根據,更且沒需要——沒榮耀上帝,沒顯明基督,沒造就信徒,只是「自 high 」一番而已。

……

使徒與靈恩

我對於使徒時代之後的靈恩現象,是頗有戒心的,還有一個原因,那不是因為現在是「使徒時代之後」,而是因為,現在「已經沒有使徒」。

當心,新約聖經並不只是「單方向」用靈恩或神跡來證明使徒的身分與他們所傳的福音,也會「倒過來」,靠著使徒來證明那些靈恩與神跡真是出於上帝——

使徒與靈恩,是互為印證的!

徒 2:1 五旬節到了,門徒都聚集在一處。2忽然,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充滿了他們所坐的屋子,3又有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分開落在他們各人頭上。4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

五旬節,大家聚集一起,忽然說起方言來,問題是我們怎知道這「靈恩現象」一定是出於上帝(基督、聖靈),而不是出自魔鬼邪靈,或人的血氣與心理作用?

且看——

徒 2:14 彼得和十一個使徒站起,高聲說:「猶太人和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哪,這件事你們當知道,也當側耳聽我的話。15你們想這些人是醉了;其實不是醉了,因為時候剛到巳初。16這正是先知約珥所說的:17上帝說:在末後的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你們的少年人要見異象;老年人要做異夢。……」

看到嗎,什麼「現象」,都是需要「詮釋」的。

五旬節這天的「異象」,本身是不會自我詮釋的。當日的「詮釋者」是彼得加上約珥,說明白些,就是「使徒+先知」整個權威系統。

還別忘了一點——

約 20:19 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20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門徒看見主,就喜樂了。21耶穌又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22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23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

徒 1:4 耶穌和他們聚集的時候,囑咐他們說:「不要離開耶路撒冷,要等候父所應許的,就是你們聽見我說過的。5約翰是用水施洗,但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

使徒能夠那麼肯定五旬節這天的異象是聖靈的作為,是因他們最少兩次事先領受到主耶穌的「預告」:他們要「受聖靈」或「受聖靈的洗」。即是,五旬節這天的異象,是有「先知+耶穌+使徒」三而一的權威詮釋與印證的,三者之中的中介即可見的代理人,就是使徒。

好了,回看今天,一街「靈恩」,憑誰印證?

如果,靈恩現象只是個別出現,就像鮑森的見證,那還可以憑著他的生平、人品、信念來找到些相對的印證,但泛濫到「阿貓阿狗」都講方言說預言,亂七八糟,我就真的一萬個不看好!

總之,我反對一竹篙打翻一船人,反對完全否定今天還可以有靈恩,但我也認同必得十分小心,不能過於強調靈恩。都說,人是「感覺人」,用感覺凌架真理幾乎是我們的本能。

……

問君何事太多情?

可憐的鮑森,你為什麼哪麼愛做「和事佬」呢?

在《靈恩派與福音派》的末了,他說出了原因。

話說鮑森曾見過一個異象,異象裡他看到兩根杖,一根上寫上「靈恩派」,一根上寫上「福音派」,然後兩根杖就在上帝手中「合而為一」。鮑森把這個異象理解為「靈恩派」跟「福音派」最終一定會合一。他還把它類比為以西結書 37 章裡提到的「兩杖異象」。

這是 37 章的內容,講到那兩根木杖,幾年前我看到一個小異象,我看見兩根木杖,但不是並排,而是尾端相連,用兩隻手握住,一根木杖寫著靈恩派,一根木杖寫著福音派,我看見那兩根木杖在上帝的手中合而為一。我從這裡得到靈感,寫了《第四波》這本書,我花了好幾年才寫完,這個月底會出版,做點小小的廣告。兩根木杖在上帝手中變成一根。【來源】

我並不認為鮑森所說的是「假異象」。我雖不敢絕對肯定,但大體上,我也不認為那「異象」是魔鬼偽造來欺騙鮑森,再透過他間接欺騙我們的。

鮑森所看見的異象,有可能是真的,有一天,「靈恩派」跟「福音派」是真的會在上帝手中合一的。問題是,我覺得,鮑森是有些「過分解讀」:

第一、他對這異象的應驗「過分」樂觀。靈恩派跟福音派會有一天「合而為一」,正如猶太人會有一天「全家得救」,但那必須經過一個漫長以至慘烈的過程——經嚴格篩選與煉淨之後,「剩下來」的靈恩派跟福音派才會「合而為一」,「剩下來」的猶太人才會「全家得救」。

第二、他把自己的可參與程度「過分」夸大。就跟「幫助」猶太人復國一樣,鮑森在「幫助」靈恩派跟福音派合一上面,也「投入過度」了。上帝會「在祂手中」成就這些異象預告的事情,這是一回事,但是我們能夠「參與」的程度可能很小很小,甚至近乎沒有,那是另一回事。

一言以蔽之,上帝只是「給你看」,沒「叫你做」!

這就正如上帝給以西結看「兩杖異象」(北方支派與猶太支派合而為一),沒一隻字明言暗示,叫以西結要怎麼做來配合甚至促成這個異象的內容。

鮑森是過度解讀,太投入了!

但仍如我上文所說的:你忍心責怪他嗎?

鮑森這人,你別看他「斯斯文文」,其實是很「衝動」的,有八九分似彼得這個「衝動派」,或雅各、約翰兄弟那樣的「雷子」,很易「熱心過了頭」。

卻是,有否留意,主耶穌最親密的三個使徒不就是他們三個「衝動派」麼?反觀,十二使徒之中,有誰比加略人猶大更「冷靜」呢?

熱心過了頭,總比冷靜到麻木不仁好!

……

何必求全?

鮑森確是有些「熱心過了頭」,以至想法上有些偏差,行動上有些失誤,卻是我們又何必求全?

人無完人,鮑森起碼有「熱心」,我們有什麼?「冷血」?!

你說:他竟然分辨不出共濟會啊,還滿口「葛培理」……!

我說:你分辨出了,又怎樣?

你「明知」哪是大淫婦,就能「從那城出來」麼?

你「明知」誰人是獸,就敢反抗「不蓋獸印」麼?

沒關係啊!

別拿自己的「共濟會知識」來炫耀。叫人「富貴不能淫」與「威武不能屈」的是對主耶穌的忠心,不是對共濟會的知識。許多人對共濟會一無所知,仍可以對上帝忠心耿耿。

你或說:這可有被誤導、迷惑的危險啊!

我沒說過沒有。但我更相信,你若真有對基督的忠心,不會走偏到哪裡去的。上帝會保守你,最終不會走失。

何必求全?

我們一生,不必亦不可能每一段小路、橫街,都走得不偏不倚正確無誤,只要大路大方向不錯,頂多是多走一些冤枉路,最終還是能認父歸家的。

都說,我們的得救之路,一大半是天父走的,不是我們走的。

……

刺與樑木

若要挑剔鮑森的「骨頭」,我還可以挑出一大堆來。

譬如,在《創世記(四)》末段,他提到「中國古文明」,說「中文的象形文字可以證實創世記一到十一章的故事」,譬如「船是一家八口」什麼就可證明方舟故事。

咁你都信?真是把我嚇死!

鮑森對於中國文化以至對儒家、佛教等的認識,都很表面,甚至有許多錯誤,難怪他完全解不了《傳道書》——那是只要你有些「佛道」的「空無智慧」就一點不難解的。

但你能怎麼要求他呢?要知道,那個「中文的象形文字可以證實創世記一到十一章的故事」的說法,可是一個「中國人」告訴他的啊。我們中國人,對自己的祖宗文化都一塌胡糊,你能怪一位英國人嗎?

還有一例。有一次,我聽鮑森提到一戰與二戰。他說完一戰提到二戰時,竟說「這次沒死那麼多人」,我當下愕然,甚至有些反感!

二戰沒死那麼多人?!

明白啊!我們中國人,二戰(包括日本侵華),死那麼多人,而你居然說「二戰沒死那麼多人」?!

我剎那就明白,鮑森是從英國人的角度,來比較一戰與二戰,是就著英國人來說當時的傷亡情況。

看到嗎?我沒錯,鮑森也沒錯。

鮑森的確沒有從我一個中國人的角度,來感受二戰給我們的傷害。只是,我又能從他一個英國人的角度,來感受一戰給他們的傷害嗎?

彼此彼此而已!誰有資格責怪誰?

太 7:1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2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

12 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

這才是登山寶訓的真正「結論」——慈悲天父,並沒有給我們以高不可攀的律法要求,祂不是按祂的「最高標準」來審判我們,是按我們對待別人的「最高標準」來審判我們。

何必求全?

我覺得鮑森真是一個很「好用」的「測試劑」:天父讓我們看見弟兄(鮑森)眼中的刺,是為了考驗我們,看看我們是否也看見自己眼中的樑木,因而謙卑知罪,就得著天父的寬宥憐憫。

……

天國這個「家」

本輯日誌,其實並不是為介紹鮑森,而是為引出一種「自省精神」——見不賢尚且該知內自省,見鮑森這樣的前賢,難道更不該內自省嗎?

對共濟會的「全知」救不了你,道德上的「全善」也救不了你!

天國不是「聖人俱樂部」,天國是「家」。天父所求的,不是天才或聖人,祂所求的是「家人」——愛父愛弟兄的家人!

鮑森或有百般錯失,但就「愛弟兄」一點上,他很感動我,我深信,那必更能感動天父。天父所求的,正正就是這樣的一顆赤誠的「愛弟兄」之心。人若愛弟兄,便出死入生,因他已滿足作為「家人」的要求,他在別的事情上的錯失,天父都會「看不見」,至少網開一面。

本輯日誌,就到此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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